非处方药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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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柴胡、茵陈、板蓝根、绿豆、五味子、猪胆粉。
北海蓝海洋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承德御室金丹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45021264
国药准字Z13022399
疏肝理气,健脾消食。具有降低转氨酶作用。用于慢性肝炎及早期肝硬化等。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此药不能长期服用,长期服用会对肝脏肾脏造成损害,反而起不到护肝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