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抗真菌药。适用于念珠菌属及隐球菌属所致的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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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氟胞嘧啶。 |
土槿皮、苯甲酸、水杨酸。辅料为: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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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药大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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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798 |
国药准字Z44023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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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抗真菌药。适用于念珠菌属及隐球菌属所致的感染。 |
杀菌,止痒。适用于趾痒、皮肤滋痒、一般癣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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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g,一日4次。或遵医嘱。 |
外用,涂患处,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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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有恶心呕吐,厌食,腹泻,皮疹,发热,贫血,转氨酶升高,细胞及血小板减少等不良反应。可见血细胞及血小板减少,偶见肝坏死、全血细胞减少、骨髓抑制和再生障碍性贫血。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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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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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抗真菌药。适用于念珠菌属及隐球菌属所致的感染。 |
杀菌,止痒。适用于趾痒、皮肤滋痒、一般癣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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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被真菌代谢成氟尿嘧啶,进入其脱氧核糖核酸,影响真菌核酸和蛋白质的合成。本品对真菌有选择性的毒性作用,在人体细胞内并不能大量地将氟胞嘧啶转换为氟尿嘧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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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 2.血液病患者,肝功能减退者慎用。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本品避免与铁器接触。 4.哺乳期妇女慎用。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5.本品不适用于糜烂型脚湿气及伴有继发感染(化脓)者。 6.涂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加重或红肿,应停止使用,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7.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性,用于股癣时特应注意,不宜使药液接触到阴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较长时间使用可使皮肤剥脱。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 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