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祛风,除湿止痒。用于风,湿,热而致的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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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白芷、防风、白鲜皮、薄荷、川芎、三颗针、赤芍、威灵仙、土茯苓、荆芥、亚麻子、黄芩、升麻、苦参、红花、何首乌、蒺藜(炒)、菊花、当归。辅料:无。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4-(8-氯-5,6-二氢-11H-苯并[5,6]环庚并[1,2-b]吡啶-11-亚基)-1-哌啶羧酸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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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龙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元森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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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016 |
国药准字H20051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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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祛风,除湿止痒。用于风,湿,热而致的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 |
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和鼻痒以及眼部瘙痒和烧灼感。也用于缓解慢性荨麻疹及其他过敏性皮肤病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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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口服。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日1次,一次1片(10毫克)。 2-12岁儿童: 体重>30公斤:一日1次,一次1片(10毫克)。 体重≤30公斤:一日1次,一次半片(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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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或特异体质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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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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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12岁以下儿童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服药期宜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肝肾功能轻中度受损时,对本药的代谢和排泄无明显的影响,所以老年患者用药量与成人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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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祛风,除湿止痒。用于风,湿,热而致的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 |
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和鼻痒以及眼部瘙痒和烧灼感。也用于缓解慢性荨麻疹及其他过敏性皮肤病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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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学本品属长效三环类抗组胺药,竞争性地抑制组胺H1受体,抑制组胺所引起的过敏症状。本品无明显的抗胆碱和中枢抑制作用。毒理学动物试验未见明显致畸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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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鱼虾海鲜类及酒、辛辣食物,饮食宜清淡。 2.孕妇慎用。 3.风寒型荨麻疹不适用,其表现为皮疹色白,遇风寒则发作或加剧者。 4.凡因服用或注射某种药物而发生的荨麻疹,此为药物过敏(药疹),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如突然伴发胸闷气憋,或有呕吐,腹痛等症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 8.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热性中成药。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服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在作皮试前的约48小时左右应终止使用本品,因抗组胺药能阻止或降低皮试的阳性反应发生。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96岁以下儿童服用本品的安全性及疗效目前尚未确定,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肝脏及肾脏功能不全者应减少用量。建议10毫克,每2天服用1次或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11因老年患者服药后血浆浓度高于健康人,故老年患者长期应用本品时需密切注意不良反应发生。 12成人过量服用本品(40-180毫克)可发生嗜睡、心律失常、头痛。一旦发生以上症状,立即给与对症和支持疗法。治疗措施包括催吐,随后给予活性碳吸附未被吸收的药物。如果催吐不成功,则用生理盐水洗胃,进行导泻以稀释肠道内的药物浓度,血液透析不能清除氯雷他定,还未确定腹膜透析能否清除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