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手术时异常高血压的急救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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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尼卡地平。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其化学名称为:6-0-甲基红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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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粤龙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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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757 |
国药准字H19991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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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手术时异常高血压的急救处置。 |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鼻咽感染:包括扁桃体炎、咽炎、副鼻窦炎。下呼吸道感染:包括支气管炎、细菌性肺炎、除SARS外的非典型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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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手术时异常高血压的急救处置:本品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以盐酸尼卡地平计,0.01-0.02%(1ml中的含量为0.1-0.2mg)的溶液进行静脉滴注。这时,以1分钟2-10µg/kg(体重)的滴注速度开始给予,将血压降到目的值后,边监测血压边调节滴注速度。如有必要迅速降低血压时,则将本品以盐酸尼卡地平计,以10-30µg/kg(体重)的剂量进行静脉给予。 2、高血压性紧急症:本品用生理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以盐酸尼卡地平计,0.01-0.02%(1ml中的含量为0.1-0.2mg)的溶液进行静脉滴注。这时,以1分钟0.5-6µg/kg(体重)的滴注速度给予。从1分钟0.5µg/kg(体重)开始,将血压降到目的值后,边监测血压边调节滴注速度。 |
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0.25g,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0.5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体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时1次:体重12~19kg,一次125mg,每12小时1次:体重20-29kg,一次187.5mg,每12小时1次:体重30-40kg,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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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颅内出血的,估计尚未完全止血的病人。2、脑中风的急性期颅内压增高病人。3、对盐酸尼卡地平有过敏史者。 |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尊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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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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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本品对胚胎及胎儿有毒性作用,同时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可进入母乳中,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6个月以下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老年人的耐受性与年轻人相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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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手术时异常高血压的急救处置。 |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鼻咽感染:包括扁桃体炎、咽炎、副鼻窦炎。下呼吸道感染:包括支气管炎、细菌性肺炎、除SARS外的非典型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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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循环系统:有时会出现心动过速、心慌、面赤、全身不适感、心电图变化。2、肝脏:有时会出现肝功能障碍(GOT、GPT等的上升)。3、肾脏:有时BUN、肌酐会上升。4、消化系统:有时会出现恶心。5、其他:有时会出现血氧过少、头痛、体温上升、尿量减少、血液总胆固醇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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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作用因人而异,因此应充分监测血压、心率,慎重用药。2、高血压急症患者,经应用本品控制后,仍需继续进行降压治疗,可能时应改为口服。3、高血压急症停止使用本品后,血压有时会重新升高。因此应逐渐减量,停药后仍应细心观察血压。此外,改为口服时,也应注意血压再次上升。4、长期使用本品若注射部位出现疼痛或发红时,应改变注射部位。5、有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或主动脉瓣狭窄症进展的患者慎用。6、本品对光不稳定,使用时应避免阳光直射。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必须在认真权衡利弊后慎用。哺乳期妇女避免使用,如需应用本品,应停止哺乳。 8、儿童用药:本品对小儿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9、老年用药:老年人用此药时,应从低剂量开始(如0.5µg/kg/分),仔细观察病情,慎重给予。 10、药理毒理:本品为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可阻滞钙离子流入血管平滑肌细胞内,从而扩张血管,使血压下降。 |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1/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025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0.5g,以后一次0.25g,一日2次。 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 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 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 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