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咽峡炎和口腔溃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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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葡萄糖酸氯己定。 |
主要成分为牛黄、水牛角浓缩粉、麝香、珍珠、朱砂、雄黄、黄连、黄苓、栀子、郁金、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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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南粤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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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443 |
国药准字Z11020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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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咽峡炎和口腔溃疡等。 |
清热解毒、镇惊开窍。用于热病、邪气入心包、高热惊厥、中风昏迷及脑炎、中毒性脑病、脑出血、败血症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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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将本品稀释后用于咽颊炎、口腔溃疡,1:5000溶液漱口。 |
口服。一次一丸,一日一次;小儿三岁以内一次1/4丸,四岁至6岁一次1/2丸,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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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齿周炎患者、门齿填补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有文献报道不当使用本品致体温过低,亦有个别患者引起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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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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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咽峡炎和口腔溃疡等。 |
清热解毒、镇惊开窍。用于热病、邪气入心包、高热惊厥、中风昏迷及脑炎、中毒性脑病、脑出血、败血症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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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偶可引起接触性皮炎。高浓度溶液对眼结膜刺激性强。 2、本品可使口腔表面着色,早者在使用后1周左右发生。使用6个月后约50%的患者可将牙齿染色,约10%的患者重度着色,较多牙斑块沉积者着色更显著。假牙因表面或边缘粗糙可发生永久性着色。 3、可发生味觉改变,继续治疗可恢复。 4、10-18岁小儿和青少年可发生口腔无痛性浅表脱屑。 5、少见局部刺激和过敏反应。 6、小儿误饮本品后,可出现酒精中毒症状(如口齿不清、嗜睡、步态摇晃等),应立即送急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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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吞服。 2、避免高浓度溶液接触眼睛和其他敏感组织;避免以本品作膀胱灌洗。 3、盛放本品的容器不能用软木塞,以免本品失活。 4、本品经长时间的热处理可分解,故浓度较高的溶液(1%以上)不能高压灭菌;稀溶液(0.1%以下)高压灭菌时不得超过115℃,30分钟。 5、本品与肥皂、碘化钾等配伍禁忌。0.05%浓度的本品与硼砂、碳酸氢盐、碳酸盐、氧化物、枸橼酸盐、磷酸盐和硫酸盐配伍禁忌,因为可形成低溶解度的盐在24小时后沉淀下来。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7、儿童用药:小儿应在家长指导下使用本品,以避免吞服,误饮本品后,可出现酒精中毒症状(如口齿不清、嗜睡、步态摇晃等),应立即送急诊处理。 |
1.本品为热闭神昏所设,寒闭神昏不得使用。2.本品处方中含麝香,芳香走窜,有损胎气,孕妇慎用。3.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油腻之品,以免助火生痰。4.本品处方中含朱砂、雄黄,不宜过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在治疗过程中如出现肢寒畏冷,面色苍白,冷汗不止,脉微欲绝,由闭证变为脱证时,应立即停药。6.高热神昏,中风昏迷等口服本品困难者,当鼻饲给药。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老年人使用本品应遵医嘱。8.运动员慎用。9.过敏体质者慎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