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寻常型银屑病的局部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泊三醇。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丙二醇、尼泊金乙酯。 |
|
生产企业 |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制药一厂 |
|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C20170010 |
国药准字H2004620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寻常型银屑病的局部治疗。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
|
用法用量 |
仅限于外用。取本品适量均匀涂在患处,并轻轻按摩,每日2次。某些患者在生效后减少用... |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干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 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 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使用后可能有暂时的局部不良反应,如皮肤瘙痒、灼热以及皮肤刺激性。偶有患者出现红斑、皮肤发干、脱皮、皮疹、皮炎等症状;皮肤萎缩、色素沉着过渡、高钙血、毛囊病等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1%。通常停药后,上述症状可自行快速消退。 |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份过敏者禁用。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未发生本品有任何致畸作用,但妊娠妇女使用本品的安全性有充分确定,故妊娠妇女使用本品应权衡利弊。不建议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如确有必要使用本品,治疗期间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充分确定。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但老年人生理功能衰退,应注意调整给药剂量避免出现药物过量。 |
|
|
成分 |
用于寻常型银屑病的局部治疗。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
|
药理作用 |
卡泊三醇是合成的维生素D3的类似物,能够抑制皮肤细胞(角朊细胞)增生和诱导其分化,从而使银屑病皮损的增生及分化异常得以纠正。 |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非常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湿疹、接触性皮炎、红斑、骨盆痛(痉挛)、阴道刺激、阴道分泌物和给药部位不适。 |
|
注意事项 |
使用本品可能会对患处或周围皮肤有刺激性,如刺激性加重,应停止使用本品。使用本品可能会出现一过性、可快速逆转的血钙升高,如果血钙升高超出了正常水准,应停药直至血钙浓度恢复正常水准。应避免接触眼部及面部,涂药后应洗去手上残留药物。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如有不良反应应及时咨询医生。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出现局部敏感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咨询医生。12.当性伴侣被感染时也应给予适当的治疗。13.本品为局部用药,不得口服。如被意外大量口服,如需要可采用适当的胃排空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