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寻常型银屑病的局部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泊三醇。 |
本品主要成份为伊曲康唑。化学名称:顺-4-[4-[4-[4-[2-(2,4-二氯苯基)-2-(1H-1,2,4-三氮唑基-1-甲基)-1,3-二氧环戊基-4-基]甲氧基]苯基]-1-哌嗪基]苯基]-2,4-二氢-2-(-1-甲基丙基)-3H-1,2,4-三氮唑-3-酮。分子式:C35H38Cl2N8O4分子量:705.64 |
|
生产企业 |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C20170010 |
国药准字H2009018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寻常型银屑病的局部治疗。 |
伊曲康唑分散片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 1.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2.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 3.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 4.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
|
用法用量 |
仅限于外用。取本品适量均匀涂在患处,并轻轻按摩,每日2次。某些患者在生效后减少用... |
为达到最佳吸收,应餐后立即给药,可加水分散均匀后口服,也可含于口中吮服或吞服。 1.念珠菌性阴道炎:每次200mg,每天二次,疗程为1天或每次2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3天。 2.花斑癣:每次2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7天。 3.皮肤真菌病:每次1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15天;高度角化区(如足底部癣、手掌部癣)需:延长治疗15日,每次1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15天。 4.口腔念珠菌病:每次1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15天。 5.真菌性角膜炎:每次2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21天。 6.对于一些免疫缺陷病人,如白血病、艾滋病或器官移植病人等,采用伊曲康唑分散片治疗真菌感染时,伊曲康唑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可能会降低,剂量可加倍。 7.甲真菌病: 1)冲击治疗:每次200mg,每天二次,连用一周为一个冲击疗程。对于指甲感染,推荐采用两个冲击疗程,每个疗程间隔3周 ;对于趾甲感染,推荐采用三个冲击疗程。每个疗程间隔3周。 2)或者采用连续治疗:每次200mg,每天一次,连用三个月。本品从皮肤和甲组织中清除比血浆慢,因此,对皮肤感染来说,停药后2-4周达到最理想的临床和真菌学疗效,对 |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使用后可能有暂时的局部不良反应,如皮肤瘙痒、灼热以及皮肤刺激性。偶有患者出现红斑、皮肤发干、脱皮、皮疹、皮炎等症状;皮肤萎缩、色素沉着过渡、高钙血、毛囊病等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1%。通常停药后,上述症状可自行快速消退。 |
在已报告的伊曲康唑的不良反应中常见胃肠道不适,如厌食、恶心、腹痛和便秘: 少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头痛、可逆性肝酶升高、月经紊乱、头晕和过敏反应(如瘙痒、红斑、风团和血管性水肿),有个例报告出现了外周神经病变和综合症,但后者的原因不明。已有重要的潜在病理改变并同时接受多种药物治疗的大多数患者,在接受伊曲康唑分散片长疗程(约一个月以上)治疗时,可见低血钾症、水肿、肝炎和脱发症症状。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未发生本品有任何致畸作用,但妊娠妇女使用本品的安全性有充分确定,故妊娠妇女使用本品应权衡利弊。不建议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如确有必要使用本品,治疗期间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充分确定。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但老年人生理功能衰退,应注意调整给药剂量避免出现药物过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除非用于系统性真菌治疗,但仍应权衡对胎儿有无汗潜在性伤害作用。哺乳期不宜使用。儿童用药:因伊曲康唑用于儿童的临床资料有限,因此建议不要把伊曲康唑用于儿童患者,除非潜在利益优于可能出现的危害。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成分 |
用于寻常型银屑病的局部治疗。 |
伊曲康唑分散片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 1.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2.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 3.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 4.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
|
药理作用 |
卡泊三醇是合成的维生素D3的类似物,能够抑制皮肤细胞(角朊细胞)增生和诱导其分化,从而使银屑病皮损的增生及分化异常得以纠正。 |
||
注意事项 |
使用本品可能会对患处或周围皮肤有刺激性,如刺激性加重,应停止使用本品。使用本品可能会出现一过性、可快速逆转的血钙升高,如果血钙升高超出了正常水准,应停药直至血钙浓度恢复正常水准。应避免接触眼部及面部,涂药后应洗去手上残留药物。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如有不良反应应及时咨询医生。 |
1.对持续用药超过1个月的患者,以及治疗过程中出现厌食、恶心、呕吐、疲劳、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议检查肝功能。如果出现异常,应停止用药。 2.伊曲康唑绝大部分在肝脏代谢,因而肝功能异常者慎用(除非治疗的必要性超过肝损伤的危险性)。 3.当发生神经系统症状时应终止治疗。 4.对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排泄减慢,建议监测本品的血浆浓度以确定适宜的剂量。 5.育龄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 6.胃酸降低时,会影响本品吸收。需接受酸中和药物治疗者,应在服用伊曲康分散片至少2小时后,再服用这些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