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盐酸左西替利嗪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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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荨麻疹、过敏性鼻炎、湿疹、皮炎、皮肤瘙痒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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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西替利嗪,化学名称为: R-(-)- 2-[2-[4-[(4-氯苯基)苯甲基]-1-哌嗪基]乙氧基]乙酸二盐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异维A酸,又称13-顺式维A酸。化学名:3,7-二甲基-9-{2,6,6-三甲基-1-环已烯-1-基}2顺-4反-6反-8反-壬四烯酸。分子式:C20H28O2分子量:3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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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延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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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249 |
国药准字H1093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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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荨麻疹、过敏性鼻炎、湿疹、皮炎、皮肤瘙痒症等。 |
适用于重度难治性结节性痤疮(结节性痤疮,即直径] 5rmn的炎性损害,结节可能化脓或出血)。由于使用异维A酸后有明显的不良反应,故应该在其他常规治疗(包括系统性抗生素治疗)无效时才能考廛。另外,由于异维A酸可能导致严重的出生缺陷,女性患者中仅适用于不准备或不能妊娠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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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6岁以上儿童用量为每日一次,每次一片。 2~6岁儿童,每日一次,每次... |
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应与食物同服。口服治疗的剂量应因人而异,从0.1~1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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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轻微且多可自愈,常见不良反应有嗜睡、口干、头痛、乏力等。 |
以下列出的是异维A酸临床试验及上市后监测到的不良反应,部分不良事件与异维A酸治疗之间的关系尚不明确。异维A酸的大部分不良反应与维生素A过量的症状相似(主要为皮肤粘膜干燥,如唇,鼻腔和眼等)。与剂量相关的不良反应:唇炎和高甘油三酯血症常与剂量呈相关性,临床试验报道的多数不良反应为可逆性,停药后逐渐恢复,但部分在停药后仍会持续。全身性损害;过敏反应(包括脉管炎、全身过敏反应)、水肿,疲乏,淋巴结病、体重下降。 !心血管系统:心悸、心动过速、血栓形成、中风。内分泌/代谢系统:高甘油三酯血症,血糖波动。消化系统:炎症性肠病、肝炎、胰腺炎、牙龈出血、牙龈炎、结肠炎、食管炎/食管溃疡、回肠炎、恶心及其他非特异性胃肠道症状。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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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儿童用药:2周岁以下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生理机能衰退,需慎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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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荨麻疹、过敏性鼻炎、湿疹、皮炎、皮肤瘙痒症等。 |
适用于重度难治性结节性痤疮(结节性痤疮,即直径] 5rmn的炎性损害,结节可能化脓或出血)。由于使用异维A酸后有明显的不良反应,故应该在其他常规治疗(包括系统性抗生素治疗)无效时才能考廛。另外,由于异维A酸可能导致严重的出生缺陷,女性患者中仅适用于不准备或不能妊娠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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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本品为口服选择性组胺H1受体拮抗剂。无明显抗胆碱和抗5-羟色胺作用,中枢抑制作用较小。 2.毒理研究:遗传毒性:本品Ames试验、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淋巴瘤试验和大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生殖毒性: 小鼠生育力和一般生殖毒性试验结果提示,西替利嗪经口给药剂量达64mg/kg(按体表面积折算,约相当于成人临床推荐最大日口服剂量的25倍)时,对生育力无损伤。小鼠、大鼠和兔经口给药剂量分别达96、225和135mg/kg(按体表面积折算,分别约相当于成人临床推荐最大日口服剂量的40、180和220倍)时,均未见致畸作用。但目前尚无充分和严格控制的孕妇临床研究资料。由于动物生殖研究并不总能预测药物对人的影响,所以只有当确实需要时,才可以在怀孕期间服用本品。哺乳期小鼠(母鼠)经口给药剂量达96mg/kg(按体表面积折算,约相当于成人临床推荐剂量大日口服剂量的40倍)时,可引起仔鼠体重增长延迟。Beagie犬的研究表明,给药量的大约3%经乳汁排泄。 致癌性:大鼠连续2年经口给药的致癌性试验中,剂量达20mg/kg(按体表面积折算,约相当于成人临床推荐最大日口服剂量的15倍, |
治痤疮药。本品经药理试验表明具有缩小皮脂腺组织、抑制皮脂腺活性、减少皮脂分泌以及减轻上皮细胞角化和减少痤疮丙酸杆菌数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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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肝功能障碍或障碍史者慎用。 2.高空作业、驾驶或操纵机器期间慎用。 3.避免与镇静剂同服。 4.酒后避免使用本品。 5.肾功能减损患者使用本品适当减量。 |
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应与食物同服。口服治疗的剂量应因人而异,从0.1~1mg/kg/d不等,一般建议起始剂量为0. 5mg/kg/d,分两次与食物同时服用。治疗2-4周后可根据临床效果及不良反应酌情调整剂量。6-8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见)。因未与食物同服可显著降低药物吸收,故在上调剂量前应详细询患者服药时与食物同服的依从性。尚未确定异维A酸每日一次给药的安全性,故不推荐每日一次用药。停药后2个月以上,且皮损持续存在或出现重度结节性痤疮复发,则可考虑进行第二个疗程治疗。因有经验显示,停药后短期内仍可持续改善症状,故如需第二个疗程治疗,则两疗程之间应间隔8周以上。骨骼未发育完全的患者的最佳治疗间隔时间尚不清楚。在任何疗程均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