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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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足要成份硝酸咪康唑10毫克,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硫酸新霉素3000单位,辅料为十八醇、单硬脂酸甘油酯、白凡士林、液状石蜡、平平加-0、甘油、羟苯乙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膦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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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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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189 |
国药准字H2017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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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 |
本品用于免疫功能损害患者对阿昔洛韦耐药的单纯疱疹病毒性皮肤﹑黏膜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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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擦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外用。适量涂于患处,一日3~4次,连用5日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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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2.可见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3.长期使用科使局部皮肤萎缩、色素沉着、多毛等。 |
对本品过敏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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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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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 |
本品用于免疫功能损害患者对阿昔洛韦耐药的单纯疱疹病毒性皮肤﹑黏膜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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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个别患者可有局部红肿等刺激反应。长期大量使用经局部吸收后,也可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肾功能损害,头痛﹑震颤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贫血﹑粒细胞减少等血液系统疾病,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痛,发热,血磷酸盐增高或降低,血钙﹑血钾﹑血镁降低,肝功能异常﹑血肌酐升高等其他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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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高血压、心脏病、骨质疏松症、肝功能不全者慎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6.连续用药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用药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严格限用于免疫功能损害患者耐阿昔洛韦的单纯疱疹病毒性皮肤﹑黏膜感染。2.破损皮肤涂敷本品或涂敷面积较大时,应适当减少剂量。3.用药后如局部刺激症状严重,应立即停药。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