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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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单硬脂酸甘油酯、硬脂酸、三乙醇胺、十八醇、甘油、羟苯乙酯、白凡士林、液状石蜡、纯化水。 |
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克含倍他米松戊酸酯以倍他米松计为1毫克及硫酸新霉素3500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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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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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568 |
国药准字H200404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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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
本品用于治疗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敏感的皮炎,该症同时伴有由对新霉素敏感的细菌或怀疑是新霉素敏感的细菌引起的二重感染,包括接触性皮炎、过敏性皮炎及各型湿疹等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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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 |
外用,涂擦于患处,一天2次。连续使用本品不宜超过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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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非常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湿疹、接触性皮炎、红斑、骨盆痛(痉挛)、阴道刺激、阴道分泌物和给药部位不适。 |
报道和外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有关的局部副作用尤其是封闭式地敷药时,包括:灼烧感,痒,刺痛,干燥,多毛,突发粉刺,色素沉着,口周围皮炎,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皮肤浸润,继发性感染,皮肤萎缩,痱子等。和外用新霉素有关的耳毒性、肾毒性、过敏反应也有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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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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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
本品用于治疗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敏感的皮炎,该症同时伴有由对新霉素敏感的细菌或怀疑是新霉素敏感的细菌引起的二重感染,包括接触性皮炎、过敏性皮炎及各型湿疹等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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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系广谱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对皮肤癣菌、念珠菌等有抗菌作用,对某些革兰阳性球菌也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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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出现局部敏感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咨询医生。12.当性伴侣被感染时也应给予适当的治疗。13.本品为局部用药,不得口服。如被意外大量口服,如需要可采用适当的胃排空措施。 |
外用皮质激素可能发生任何系统使用皮质激素包括肾上腺抑制剂时发生的副作用,尤其是婴儿和儿童使用时。大面积外用或封闭式涂敷可导致皮质激素或新霉素全身性吸收。避免将新霉素用于开放性伤口或损伤的皮肤。婴儿和儿童或长时间使用时更应注意。延长外用抗生素的使用可能导致非敏感细菌的过度生长,包括真菌。如果发生刺激、过敏或深度感染应停药并治疗。本药不能用于眼睛。慎用于面部、皮肤褶皱部位如腋下、腹股沟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