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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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成分为利拉萘酯。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每片(贴)含醋酸曲安奈德不少于16μg,硫酸新霉素不少于90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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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羚锐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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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287 |
国药准字H11021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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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
用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也可用于小面积的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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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每天1次涂于患处。 |
外用,贴于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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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611例受试者的临床试验安全性评价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30例(1.86%)。其中主要为接触性皮炎17例(1.06%),瘙痒4例(0.25%),发红3例(0.19%),红斑、疼痛、刺激感各2例(0.12%)。此外,发生率小于1%的不良反应有皮炎、自身敏感性皮炎及潮红。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皮肤破溃处禁用。 3对急性、亚急性炎症及渗出糜烂性皮肤病禁用;毛发部位或对橡胶膏过敏者不宜敷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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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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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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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
用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也可用于小面积的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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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利拉萘酯为硫代氨基甲酸酯类抗真菌药,属角鲨烯环氧化酶抑制剂,通过阻碍真菌细胞膜角鲨烯环氧化反应,影响作为细胞膜构成成分的麦角甾醇的合成,发挥抗真菌作用。 利拉萘酯对皮肤丝状真菌(发癣菌属、小孢子菌属、表皮癣菌属)有强抗真菌作用,对其他丝状真菌、暗色真菌、双态性真菌也显示出抗真菌作用。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利拉萘酯致突变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一般生殖毒性试验中,SD大鼠皮下给予利拉萘酯,对母体的最大无毒性反应剂量为20MG/KG,对生殖过程及胎鼠的最大无毒性反应剂量为100MG/KG。致畸敏感期毒性试验中,皮下给予利拉萘酯对母体的最大无毒性反应剂量为300MG/KG,对胎鼠的最大无毒性反应剂量为100MG/KG,围产期毒性试验中,皮下给予利拉萘酯对母体和新生仔鼠的最大无毒性反应剂量为30MG/KG。 |
本品中的醋酸曲安奈德,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外用有抗炎、抗过敏及止痒作用。能消除局部非感染性炎症引起的发热、发红及肿胀。硫酸新霉素为氨基酸糖苷类抗生素,本品对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棒状杆菌属有良好作用,对大肠埃希菌、克雷伯竣、变形杆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亦有良好作用,对各组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肠球菌属等活性差,铜绿加单胞菌、厌氧菌等对本品耐药。细菌连对链霉素、新霉素、卡那霉素和庆大霉素间有部分或完全交叉耐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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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禁用于角膜、结膜等部位。 2.不慎入眼时,请用大量水冲洗,并立即到医院接受医生检查。 3.禁用于明显糜烂部位。 4.涂布部位如出现接触性皮炎、瘙痒、发红、红斑、疼痛、刺激感等,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措施,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伴有细菌或病毒感染时应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高血压、心脏病、骨质疏松症、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置小儿不能接触到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