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细菌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毛囊炎、疖、湿疹合并感染、外伤感染、癣病合并感染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甲磺酸培氟沙星。 |
土槿皮、苯甲酸、水杨酸。辅料为:乙醇。 |
|
生产企业 |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302 |
国药准字Z4402325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细菌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毛囊炎、疖、湿疹合并感染、外伤感染、癣病合并感染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
杀菌,止痒。适用于趾痒、皮肤滋痒、一般癣疾。 |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患处,一日2~3次。 |
外用,涂患处,一日1~2次。 |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有局部刺激反应,如微红等。个别患者可能有局部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细菌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毛囊炎、疖、湿疹合并感染、外伤感染、癣病合并感染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
杀菌,止痒。适用于趾痒、皮肤滋痒、一般癣疾。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使用本品者不宜受阳光或紫外线的照射。3.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本品避免与铁器接触。 4.哺乳期妇女慎用。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5.本品不适用于糜烂型脚湿气及伴有继发感染(化脓)者。 6.涂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加重或红肿,应停止使用,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7.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性,用于股癣时特应注意,不宜使药液接触到阴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较长时间使用可使皮肤剥脱。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 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