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甲沟炎,也可用于皮肤念珠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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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20毫克,辅料为:二甲亚砜、香精、乙醇。 |
本品每克含甲硝唑7.5毫克,辅料为:甘油丙二醇、依地酸二钠、羟苯乙酯、聚山梨酯80、卡波姆、三乙醇胺、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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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乐泰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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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892 |
国药准字H20057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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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甲沟炎,也可用于皮肤念珠菌病。 |
用于炎症性丘疹、脓庖及酒渣鼻红斑的局部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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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洗净患部,抹干,喷涂,一日2~3次。 |
局部外用。清洗患处后,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早晚各1次。酒渣鼻红斑以2周为1疗程,连用8周;炎症性丘疹、脓疱以4周为1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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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偶见皮肤干燥、烧灼感和皮肤刺激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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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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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甲沟炎,也可用于皮肤念珠菌病。 |
用于炎症性丘疹、脓庖及酒渣鼻红斑的局部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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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硝酸咪康唑为广谱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对皮肤癣菌、念珠菌等有抗菌作用,对某些细菌也有一定疗效。 |
本品具有抗厌氧菌作用,作用机制为阻碍细菌代谢,促其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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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避免接触眼睛。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