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活血。用于热毒壅滞,气滞血瘀所致的系统性红斑狼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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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连翘,蒲公英,黄连,地黄,大黄,甘草,蜈蚣,赤芍,当归,丹参,玄参,炒桃仁,红花,蝉蜕,浙贝母。 |
补骨脂、驱虫斑鸠菊、高良姜、盒果藤、白花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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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仙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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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971 |
国药准字Z20063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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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活血。用于热毒壅滞,气滞血瘀所致的系统性红斑狼疮。 |
白癜风、银屑病、神经性皮炎、斑秃、掌跖脓疱病、异位性皮炎、扁平苔癣、红斑狼疮、脂溢性皮炎、角化病、玫瑰糠疹、单纯糠疹、慢性湿疹、白色糠疹、鱼鳞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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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次十克,一日两次。 系统性红斑狼疮急性期:一次服用量加一倍,一日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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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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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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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活血。用于热毒壅滞,气滞血瘀所致的系统性红斑狼疮。 |
白癜风、银屑病、神经性皮炎、斑秃、掌跖脓疱病、异位性皮炎、扁平苔癣、红斑狼疮、脂溢性皮炎、角化病、玫瑰糠疹、单纯糠疹、慢性湿疹、白色糠疹、鱼鳞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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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用药期间勿饮酒及吸烟,禁食刺激性食物。2.尚无老年人,儿童的研究资料。3.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服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肝生化,如发现肝生化异常或出现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4.肝生化异常与有肝病史者慎用。5.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7.服用本品时,连续一个月后建议停药一周再继续服用。8.服用本品时,应谨慎合服用其它含补骨脂类成份的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