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活血。用于热毒壅滞,气滞血瘀所致的系统性红斑狼疮。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连翘,蒲公英,黄连,地黄,大黄,甘草,蜈蚣,赤芍,当归,丹参,玄参,炒桃仁,红花,蝉蜕,浙贝母。 |
本品主要成分为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 |
|
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桂林华诺威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971 |
国药准字S2002011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活血。用于热毒壅滞,气滞血瘀所致的系统性红斑狼疮。 |
烧伤创面、慢性创面、糖尿病性足溃疡、下肢静脉性溃疡、压力性溃疡、外伤创面、手术创面、供皮区创面。 |
|
用法用量 |
一次十克,一日两次。 系统性红斑狼疮急性期:一次服用量加一倍,一日三次。 |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
|
|
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活血。用于热毒壅滞,气滞血瘀所致的系统性红斑狼疮。 |
烧伤创面、慢性创面、糖尿病性足溃疡、下肢静脉性溃疡、压力性溃疡、外伤创面、手术创面、供皮区创面。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无菌包装,用后请即旋紧管口,以防污染。本无抗菌作用,但不会增加创面感染机会。对感染创面,在进行创面清创的前提下,可考虑联合使用抗菌药物控制感染。对于各种慢性创面,如溃疡、褥疮等,在应用本品前,应先行彻底清创去除坏死组织,有利于本品与创面肉牙组织的充分接触,提高疗效。当本品的外观、性状发生改变,如出现霉变、变质等现象时,应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