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活血。用于热毒壅滞,气滞血瘀所致的系统性红斑狼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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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连翘,蒲公英,黄连,地黄,大黄,甘草,蜈蚣,赤芍,当归,丹参,玄参,炒桃仁,红花,蝉蜕,浙贝母。 |
樟脑、薄荷油、玉树油、丁香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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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厦门虎标医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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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971 |
国药准字Z20043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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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活血。用于热毒壅滞,气滞血瘀所致的系统性红斑狼疮。 |
头痛、鼻塞、晕车、蚊虫叮咬、肌肉酸痛、风湿骨痛、扭伤挫伤、腹痛、烫伤、皮肤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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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次十克,一日两次。 系统性红斑狼疮急性期:一次服用量加一倍,一日三次。 |
外用。涂擦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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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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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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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活血。用于热毒壅滞,气滞血瘀所致的系统性红斑狼疮。 |
头痛、鼻塞、晕车、蚊虫叮咬、肌肉酸痛、风湿骨痛、扭伤挫伤、腹痛、烫伤、皮肤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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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6首次使用本品,需先擦微量于局部患处,如皮肤呈现刺激现象请即刻停止使用。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