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活血。用于热毒壅滞,气滞血瘀所致的系统性红斑狼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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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连翘,蒲公英,黄连,地黄,大黄,甘草,蜈蚣,赤芍,当归,丹参,玄参,炒桃仁,红花,蝉蜕,浙贝母。 |
本品主要成分含盐酸特比萘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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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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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971 |
国药准字H1999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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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活血。用于热毒壅滞,气滞血瘀所致的系统性红斑狼疮。 |
用于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以及皮肤念珠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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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次十克,一日两次。 系统性红斑狼疮急性期:一次服用量加一倍,一日三次。 |
外用时,将适量涂敷患处及其周围,每日2次,疗程视感染程度而定一般体、股癣为2-4周,手、足癣、花斑癣为4-6周,严重感染时可适当延长治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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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一过性烧灼感和刺痛感,干燥、红斑、瘙痒和局部刺激,个别可见接触性皮炎,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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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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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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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活血。用于热毒壅滞,气滞血瘀所致的系统性红斑狼疮。 |
用于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以及皮肤念珠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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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广谱抗真菌药,选择性地抑制真菌角鲨烯环氧化酶,使真菌细胞膜形成过程中的角鲨烯环氧化反应受阻,从而发挥抑制和杀灭真菌的作用.局部外用吸收很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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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口服本品片剂对花斑癣无效。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时,使用本品前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