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活血。用于热毒壅滞,气滞血瘀所致的系统性红斑狼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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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连翘,蒲公英,黄连,地黄,大黄,甘草,蜈蚣,赤芍,当归,丹参,玄参,炒桃仁,红花,蝉蜕,浙贝母。 |
水杨酸、苯甲酸、硼酸、苦参,滑石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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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武汉中联四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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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971 |
国药准字Z20025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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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活血。用于热毒壅滞,气滞血瘀所致的系统性红斑狼疮。 |
清热燥湿,杀虫敛汗。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及臭汗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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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次十克,一日两次。 系统性红斑狼疮急性期:一次服用量加一倍,一日三次。 |
外用,取药粉40g加沸水1000~1500ml,或取药粉20g加沸水500~750ml,搅拌,溶解,放温,趁热浸泡患处20~30分钟,一日1次,连续三日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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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水疱型、糜烂型手足癣禁用。儿童、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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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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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活血。用于热毒壅滞,气滞血瘀所致的系统性红斑狼疮。 |
清热燥湿,杀虫敛汗。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及臭汗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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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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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用药一次,观察3日,无不良反应,可连续使用3次;如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