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活血。用于热毒壅滞,气滞血瘀所致的系统性红斑狼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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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连翘,蒲公英,黄连,地黄,大黄,甘草,蜈蚣,赤芍,当归,丹参,玄参,炒桃仁,红花,蝉蜕,浙贝母。 |
何首乌(黑豆酒炙)、当归、补骨脂、枸杞子、沙苑子、茯苓、牛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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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大连水产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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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971 |
国药准字Z19993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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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活血。用于热毒壅滞,气滞血瘀所致的系统性红斑狼疮。 |
补肝肾,乌须发。用于肝肾两虚引起的须发脱落、早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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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次十克,一日两次。 系统性红斑狼疮急性期:一次服用量加一倍,一日三次。 |
口服。一次1支(10毫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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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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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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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活血。用于热毒壅滞,气滞血瘀所致的系统性红斑狼疮。 |
补肝肾,乌须发。用于肝肾两虚引起的须发脱落、早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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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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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