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活血。用于热毒壅滞,气滞血瘀所致的系统性红斑狼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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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连翘,蒲公英,黄连,地黄,大黄,甘草,蜈蚣,赤芍,当归,丹参,玄参,炒桃仁,红花,蝉蜕,浙贝母。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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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泰恩康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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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971 |
国药准字H440243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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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活血。用于热毒壅滞,气滞血瘀所致的系统性红斑狼疮。 |
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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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次十克,一日两次。 系统性红斑狼疮急性期:一次服用量加一倍,一日三次。 |
外用。一日1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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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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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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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活血。用于热毒壅滞,气滞血瘀所致的系统性红斑狼疮。 |
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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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所含地塞米松伟糖皮质激素,具有抗炎,看过敏作用,薄荷脑,樟脑具有促进局部循环和轻度的消炎,止痛止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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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它黏膜部位。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4、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6、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