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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疮丸

狼疮丸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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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活血。用于热毒壅滞,气滞血瘀所致的系统性红斑狼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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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疮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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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狼疮丸
狼疮丸
甲氧沙林溶液
甲氧沙林溶液
主要成分

金银花,连翘,蒲公英,黄连,地黄,大黄,甘草,蜈蚣,赤芍,当归,丹参,玄参,炒桃仁,红花,蝉蜕,浙贝母。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氧沙林,化学名称为:8-甲氧基—呋喃香豆素。分子式:C12H8O4分子量:216.18

生产企业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1971

国药准字H5002183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凉血活血。用于热毒壅滞,气滞血瘀所致的系统性红斑狼疮。

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用法用量

一次十克,一日两次。 系统性红斑狼疮急性期:一次服用量加一倍,一日三次。

外用:1%甲氧沙林溶液用于牛皮癣;0.1%甲氧沙林溶液用于白癜风,患处涂擦1~2小时后,用长波紫外线照射患处。其余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尚不明确

配合长波紫外线照射后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红斑,常在照射24~28小时出现;皮肤色素沉着,瘙痒。若照射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照射部位皮肤上可出现红肿、水疱、疼痛、脱屑,如有红肿、水疱等可暂时停用,待恢复后再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禁用。老年用药:年老体弱患者禁用。

成分

清热解毒,凉血活血。用于热毒壅滞,气滞血瘀所致的系统性红斑狼疮。

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 2. 照射紫外线时及照射后8小时内应戴墨镜,并用黑布覆盖正常皮肤。 3.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胡萝卜、芹菜等。 4.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腥辣食物。 5.治疗银屑病,需8~10次治疗后出现较明显疗效。治疗白癜风则疗效出现更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