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活血。用于热毒壅滞,气滞血瘀所致的系统性红斑狼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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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连翘,蒲公英,黄连,地黄,大黄,甘草,蜈蚣,赤芍,当归,丹参,玄参,炒桃仁,红花,蝉蜕,浙贝母。 |
栀子(炒)、山银花、黄苓(炒)、大黄(酒炙)、黄连、桔梗、薄荷、黄柏、甘草。辅料为活性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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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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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971 |
国药准字Z5302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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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活血。用于热毒壅滞,气滞血瘀所致的系统性红斑狼疮。 |
清热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痤疮,粉刺,口舌生疮,胃火牙痛,咽喉肿痛,目赤,便秘,尿黄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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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次十克,一日两次。 系统性红斑狼疮急性期:一次服用量加一倍,一日三次。 |
口服,一次1杯(4克,用量杯计量),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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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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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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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活血。用于热毒壅滞,气滞血瘀所致的系统性红斑狼疮。 |
清热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痤疮,粉刺,口舌生疮,胃火牙痛,咽喉肿痛,目赤,便秘,尿黄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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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脾胃虚弱及便溏者慎用。 3.服药后出现胃脘不适,食欲减少,或大便溏软者,应减量或停服。 4.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5.切忌以手挤压患处。 6.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使用。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时,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8.服药四周后仍未见效者,应到医院进一步诊治。 9.如有较多囊肿、脓疮、结节等损害者,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