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重、中度痤疮,对鱼鳞病、银屑病、苔藓类皮肤病及某些角化异常性皮肤病也有一定疗效。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胺酯。 |
本品主要成份是鬼臼毒素。 |
|
生产企业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葫芦岛国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137 |
国药准字H2007418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重、中度痤疮,对鱼鳞病、银屑病、苔藓类皮肤病及某些角化异常性皮肤病也有一定疗效。 |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
用法用量 |
成人每次1-2粒,每日三次。 |
①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②用特制药签将药液涂于疣体处,涂遍疣体,不需重复并尽量避免药液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③用药总量勿超过1毫升,涂药后暴露患处使药液干燥;④每日用药2次,连续3天,停药观察4天为一疗程。如病灶尚有残留可重复一个疗程,但最多不超过三个疗程,如三个疗程后仍有湿疣,患者应及时就医以进一步检查。 |
|
副作用 |
轻度的口干,局部皮肤有轻微干燥,脱屑但不影响治疗。 |
1.多数病人用药后涂药部位可出现不同程度烧灼感或刺痛感,以及红斑、水肿和糜烂; 2.脱落后局部可出现红斑或浅表糜烂,以上均为常见的局部反应,不必停药。 3.个别患者局部反应严重,可用消炎、收敛药液冷湿敷或用霜、乳、糊剂处理,可很快显著减轻症状,对于局部出现严重溃疡、水肿、剧烈疼痛者,必要时可停止治疗。 4.少数病人治疗过程中无任何不良反应。 5.外用治疗未见系统不良反应。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目前尚缺乏儿童用药方面的实验资料,建议儿童不宜用药。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成分 |
用于治疗重、中度痤疮,对鱼鳞病、银屑病、苔藓类皮肤病及某些角化异常性皮肤病也有一定疗效。 |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女性患者服药期间及停药后半年内应采取严格避孕措施。2、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慎用。3、重症糖尿病、脂质代谢障碍者禁用。4、禁与维生素A同服。5、酗酒者慎用。6、避免强烈日光或紫外线过度照射。 |
1.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 2.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 3.严禁药液与健康皮肤长期接触,因为药液中的活性成分能损害健康皮肤。 4.治疗期间,最好不要性交。 5.用药后立即盖紧瓶盖,防止药液蒸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