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类风湿关节炎,青少年慢性关节炎,盘状和系统性红斑狼疮,以及由阳光引发或加剧的皮肤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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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硫酸羟氯喹。 |
补骨脂、黄芪、白蒺藜、红花、乌梢蛇、当归、川芎、香附、白鲜皮、紫草、丹参、龙胆等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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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尚瑞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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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200001 |
国药准字Z20043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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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类风湿关节炎,青少年慢性关节炎,盘状和系统性红斑狼疮,以及由阳光引发或加剧的皮肤疾病。 |
白癜风、银屑病、斑秃、神经性皮炎、湿疹、扁平疣、带状疱疹、痤疮、红斑狼疮、硬皮病、皮肌炎、荨麻疹、紫癜、疱疹、红皮病、脂溢性皮炎、皮肤瘙痒症、结节性红斑、掌跖脓疱病、多形性红斑、玫瑰糠疹、银屑病、接触性皮炎、日光性皮炎、异位性皮炎、脂溢性脱发、药物性皮炎、剥脱性皮炎、毛发红糠疹、毛囊角化症、掌跖脓疱病、脓疱性银屑病、银屑病性关节炎、玫瑰糠疹样皮炎、药物过敏性皮炎、剥脱性唇炎、毛囊角化病、掌跖脓疱病、脓疱性银屑病、银屑病性关节炎、玫瑰糠疹样皮炎、药物过敏性皮炎、剥脱性唇炎、毛囊角化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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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片剂为口服给予。 1.成年人(包括老年人):首次剂量为每日400mg,分次服用。当疗效不再进一步改善时,剂量可减至200mg维持。如果治疗反应有所减弱,维持剂量应增加至每日400mg。应使用最小有效剂量,不应超过6.5mg/kg/日(自理想体重而非实际体重算得)或400mg/日,甚至更小量。 2.儿童:应使用最小有效剂量,不应超过6.5mg/kg/日(根据理想体重算得)或400mg/日,甚至更小量。年龄低于6岁的儿童禁用,200mg片剂不适合用于体重低于35kg的儿童。每次服药应同时进食或饮用牛奶。 羟氯喹具有累积作用,需要几周才能发挥它有益的作用,而轻微的不良发应可能发生相对较早。如果风湿性疾病治疗6个月没有改善,应终止治疗。在光敏感疾病时,治疗应仅在最大程度暴露于日光下给予。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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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视觉影像:视网膜变化:可发生视网膜色素沉着变化和视野缺损,罕有报道。早期停用本品后这些病变是可逆的。如果进一步发展,即使停用本品后仍有加重的危险。报告有黄斑病变和黄斑变性的病例,并且可能为不可逆。视网膜病变的患者早期可能没有症状,或者伴有旁中心或中心环形暗点,暂时性的盲点,颞侧视野缺损和异常色觉。其余详见内部说明书。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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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羟氯喹可通过胎盘。有关羟氯喹在妊娠期的应用资料有限。应该指出的是,治疗剂量的4-氯基喹啉与中枢神经系统损害有关,包括耳毒性(听觉和前庭毒性、先天性耳聋)、视网膜出血和视网膜色素沉着。所以,妊娠期妇女应避免应用羟氯喹,除非根据医生的评估潜在治疗益处大于潜在风险时方可应用。哺乳期妇女应慎用羟氯喹,因为在母乳中可分泌有少量的羟氯喹,并且已知婴儿对4-氨基喹啉的毒性作用非常敏感。儿童用药:应使用最小有效剂量,不应超过6.5mg/kg/日(根据理想体重算得)或400mg/日,甚至更小量。年龄低于6岁的儿童禁用,200mg片剂不适合用于体重低于35kg的儿童。老年用药:无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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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类风湿关节炎,青少年慢性关节炎,盘状和系统性红斑狼疮,以及由阳光引发或加剧的皮肤疾病。 |
白癜风、银屑病、斑秃、神经性皮炎、湿疹、扁平疣、带状疱疹、痤疮、红斑狼疮、硬皮病、皮肌炎、荨麻疹、紫癜、疱疹、红皮病、脂溢性皮炎、皮肤瘙痒症、结节性红斑、掌跖脓疱病、多形性红斑、玫瑰糠疹、银屑病、接触性皮炎、日光性皮炎、异位性皮炎、脂溢性脱发、药物性皮炎、剥脱性皮炎、毛发红糠疹、毛囊角化症、掌跖脓疱病、脓疱性银屑病、银屑病性关节炎、玫瑰糠疹样皮炎、药物过敏性皮炎、剥脱性唇炎、毛囊角化病、掌跖脓疱病、脓疱性银屑病、银屑病性关节炎、玫瑰糠疹样皮炎、药物过敏性皮炎、剥脱性唇炎、毛囊角化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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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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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药期间忌食鱼、虾、酒、绿豆、西红柿等食物,以免影响疗效; 2.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3.成人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附:药物应该放在孩童不能触碰到的地方,更换药物或者断药,请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