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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羟氯喹片

硫酸羟氯喹片

处方药 医保乙类 进口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类风湿关节炎,青少年慢性关节炎,盘状和系统性红斑狼疮,以及由阳光引发或加剧的皮肤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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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羟氯喹片
硫酸羟氯喹片
硫酸羟氯喹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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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硫酸羟氯喹片
硫酸羟氯喹片
盐酸伐昔洛韦片
盐酸伐昔洛韦片
主要成分

本品活性成份为硫酸羟氯喹。

主要成分为盐酸伐昔洛韦。

生产企业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J20200001

国药准字H2007344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类风湿关节炎,青少年慢性关节炎,盘状和系统性红斑狼疮,以及由阳光引发或加剧的皮肤疾病。

1.用于治疗带状疱疹。2.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感染。3.用于预防(抑制)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的复发。

用法用量

片剂为口服给予。 1.成年人(包括老年人):首次剂量为每日400mg,分次服用。当疗效不再进一步改善时,剂量可减至200mg维持。如果治疗反应有所减弱,维持剂量应增加至每日400mg。应使用最小有效剂量,不应超过6.5mg/kg/日(自理想体重而非实际体重算得)或400mg/日,甚至更小量。 2.儿童:应使用最小有效剂量,不应超过6.5mg/kg/日(根据理想体重算得)或400mg/日,甚至更小量。年龄低于6岁的儿童禁用,200mg片剂不适合用于体重低于35kg的儿童。每次服药应同时进食或饮用牛奶。 羟氯喹具有累积作用,需要几周才能发挥它有益的作用,而轻微的不良发应可能发生相对较早。如果风湿性疾病治疗6个月没有改善,应终止治疗。在光敏感疾病时,治疗应仅在最大程度暴露于日光下给予。

成人:带状疱疹的治疗:口服本品1次1g(2片)每日3次,疗程7天。单纯疱疹的治疗:口服本品1次0.5g,每日2次。首次发病者病情可能较重,疗程需要延长10天,对于复发的感染,疗程应为5天,建议在前驱症状期货刚出现症状体征时即开始治疗。(其余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视觉影像:视网膜变化:可发生视网膜色素沉着变化和视野缺损,罕有报道。早期停用本品后这些病变是可逆的。如果进一步发展,即使停用本品后仍有加重的危险。报告有黄斑病变和黄斑变性的病例,并且可能为不可逆。视网膜病变的患者早期可能没有症状,或者伴有旁中心或中心环形暗点,暂时性的盲点,颞侧视野缺损和异常色觉。其余详见内部说明书。

已在使用本品的患者中观察到以下的不良反应:胃肠道反应:恶心、腹部不适、呕吐盒腹泻、食欲减退、口渴。血液学反应:白细胞下降,罕见血小板减少症。过敏及皮肤反应:皮疹、包括光敏反应,风疹,瘙痒,罕见呼吸困难、血管性水肿和过敏反应。肾脏影响:罕见肾功能改变。肝脏影响:罕见肝功能检测可逆性升高,偶有肝炎描述。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羟氯喹可通过胎盘。有关羟氯喹在妊娠期的应用资料有限。应该指出的是,治疗剂量的4-氯基喹啉与中枢神经系统损害有关,包括耳毒性(听觉和前庭毒性、先天性耳聋)、视网膜出血和视网膜色素沉着。所以,妊娠期妇女应避免应用羟氯喹,除非根据医生的评估潜在治疗益处大于潜在风险时方可应用。哺乳期妇女应慎用羟氯喹,因为在母乳中可分泌有少量的羟氯喹,并且已知婴儿对4-氨基喹啉的毒性作用非常敏感。儿童用药:应使用最小有效剂量,不应超过6.5mg/kg/日(根据理想体重算得)或400mg/日,甚至更小量。年龄低于6岁的儿童禁用,200mg片剂不适合用于体重低于35kg的儿童。老年用药:无相关资料。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阿昔洛韦能通过胎盘,孕妇用药需权衡利弊。2.阿昔洛韦在乳汁中的浓度为血药浓度的0.6~4.1倍,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由于生理性肾功能的衰退,本品剂量与用药间期需调整。

成分

类风湿关节炎,青少年慢性关节炎,盘状和系统性红斑狼疮,以及由阳光引发或加剧的皮肤疾病。

1.用于治疗带状疱疹。2.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感染。3.用于预防(抑制)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的复发。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对更昔洛韦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脱水或已有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肾功能不全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需根据肌酐清除率来校正剂量。 3.严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长期或多次应用本品治疗后可能引起单纯疱疹病毒和带状疱疹病毒对本品耐药。如单纯疱疹患者应用本品后皮损不见改善者应测试单纯疱疹病毒对本品的敏感性。 4.随访检查:由于生殖器疱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宫颈癌,因此患者至少应一年检查一次,以早期发现。 5.一旦疱疹症状与体征出现,应尽早给药。 6.服药期间应给予患者充分的水,防止阿昔洛韦在肾小管内沉淀。 7.一次血液透析可使阿昔洛韦的血药浓度减低60%,因此血液透析后应补给一次剂量。 8.生殖器复发性疱疹感染以间歇短程疗法给药有效。由于动物实验曾发现本品对生育的影响及致突变作用,因此口服剂量与疗程不应超过推荐标准。生殖器复发性疱疹的长程疗法也不应超过6个月。 9.本品对单纯疱疹病毒的潜伏感染和复发无明显效果,不能根除病毒。 10.药物不要放在孩童可触及的地方。 11.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