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以粉刺、丘疹和脓疱为主要表现的寻常型痤疮的皮肤治疗。亦可用于治疗面部。胸和背部的痤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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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阿达帕林1毫克。 辅料为:依地酸二钠、 丙二醇、苯氧乙醇、羟苯甲酯、卡波姆980、 泊洛沙姆188、氢氧化钠、纯化水。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多卡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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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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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3406 |
国药准字H1092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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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以粉刺、丘疹和脓疱为主要表现的寻常型痤疮的皮肤治疗。亦可用于治疗面部。胸和背部的痤疮。 |
本品适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局部麻醉,可用于口、鼻腔粘膜小手术,口腔科拔牙手术、脓肿切开术,可使咽喉气管等部位表面麻醉以降低反应性,使气管镜、喉镜、胃镜的导管易于插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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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睡前清洗痤疮患处,待干燥后于患处局部涂一薄层本品, 每日1次,注意避免接触眼部和唇部。治疗后4至8周开始临床起效,3个月后有明显改善。已经发现,经过阿达帕林6个月治疗期患者有较好的耐受性。推荐在3个月治疗后评估患者的改善情况。由于刺激反应而停止治疗或降低用药频本,可以根据治疗耐受性的情况以恢复或增加用药频率。增加给药用量不会增强疗效或加快起效速度,但是可能导致发红,脱屑或其他不适。没有对小于12周岁儿童进行有关阿达帕林凝胶有效性和耐受性的研究,不推荐本品用于12岁以下儿童患者。 |
用法:将本品除去帽罩壳,插上带有导管的喷头,竖直握住喷雾瓶,按需对准给药部位揿压喷头,即有药液粒喷出。用量:口、鼻腔、咽喉部小手术,局部喷雾二次,二次间隔1-2分钟,每次三揿,每揿4.5mg,总量27mg。喷后1-2分钟后施术。胃镜、喉镜镜检插管:咽喉部喷雾二次,二次间隔3分钟,每次二揿,每揿4.5mg,总量18mg。气管镜镜检插管:咽喉部喷雾二次,二次间隔1-2分钟,每次二揿,每揿4.5mg,总量27mg。本品成人一次用量不得超过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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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临床研究和上市后报告的不良反应,皮肤和皮下组织常见(1/100至< 1/10)皮肤干燥、烧灼感和红班等皮肤刺激症状,不常见(1/1000至< 1/100)接触性皮炎、不适、日晒伤、瘙痒、脱屑、痤疮加重。此外还有皮肤疼痛、肿胀、皮肤色素沉着、皮肤色素减退,眼部刺激、红班、痛痒、眼险肿胀、面部水肿、血管性水肿等不良反应报告。国外曾有用药部位灼伤的病例报告,大多数病例为浅表灼伤,但也有二级灼伤反应的病例报告。 |
1.本品偶可引起高敏反应和过敏反应;2.对呼吸道高敏病人,可引起支气管痉挛;3.本品剂量过大、吸收太快可导致中毒反应,表现为耳鸣、激动、烦燥等中枢神经兴奋症状,并可迅速发展为抽搐、昏迷、血压下降等;4.血药浓度过高,可引起心房传导速度减慢、房室传导阻滞、室颤和心搏骤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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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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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透过胎盘,且与胎儿蛋白结合高于成人,母亲用药后可导致胎儿心动过缓或过速,亦可导致新生儿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儿童用药:新生儿用药可引起中毒,早产儿较正常儿半衰期长(3.16小时:1.8小时)。老年用药:老年人用药应根据需要及耐受程度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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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以粉刺、丘疹和脓疱为主要表现的寻常型痤疮的皮肤治疗。亦可用于治疗面部。胸和背部的痤疮。 |
本品适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局部麻醉,可用于口、鼻腔粘膜小手术,口腔科拔牙手术、脓肿切开术,可使咽喉气管等部位表面麻醉以降低反应性,使气管镜、喉镜、胃镜的导管易于插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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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阿达帕林是一种维甲酸类化合物, 在体内与体外炎症模型中被证明具有抗炎特性。阿达帕林的化学结构稳定,在空气和光照下不易分解。作用机理方面,阿达帕林同维甲酸一样 与特异的维甲酸核受体结合,与维甲酸不同的是阿达帕林不与和蛋白结合的细胞质受体相结合。在用小鼠建立的动物模型进行的皮肤用药试验中证明,阿达帕林可治疗粉刺,并对作为寻常痤疮和分化过程也有作用。阿达帕林的作用机制被认为是通过使毛囊上皮细胞正常分化而减少微小粉刺形成。在体内与体外的标准抗炎分析中,阿达帕林优于维甲酸。它可抑制人类多核白细胞的化学趋化反应,并可通过抑制花生四烯酸经脂氧化反应转化为炎症介质来抑制多形核白细胞的代谢。这说明阿达帕林应用于痤疮患处,可缓解由细胞反应介导的炎性反应。人体临床试验研究表明阿达帕林可缓解痤疮的炎性反应(如脓疮和丘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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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缺乏相关的临床研究资料,不推荐用于12岁以下的儿童。 2.意外妊娠应当即刻停止治疗并咨询医师。 3.在哺乳期间使用,为了避免婴儿的外皮肤接触,请勿涂抹于捕乳妇女的胸部。 4.者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本品及赋形剂组份(如陉苯甲酯、丙二醇等)可能导致过敏性反应(可能是迟发型反应)和皮肤刺激反应,首次建议小面积试用。如果发生过敏反应或刺激反应(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痘痒、红肿等)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症状严重者请立即就医。 6.使用本品后请清洁双手。如果外接触到粘膜(眼,口腔,鼻粘膜)或开放性伤口上,必须用水洗净。 7.考虑到本品具有轻微刺激性,应当避免同时使用强效清洁产品和可引起皮肤干燥或刺激性的产品(例如含酒精及去角质功效的产品等)。 8.暴露于日光和紫外光可增加刺激性。因而在治疗期内尽避免日晒和紫外线照射。如有日晒伤,本品治疗必须推迟,直至晒伤完全恢复后。 9.日光暴晒时,晒前一天、当天和后天不宜使用本品。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能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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