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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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盐酸特比奈芬0.01克,辅料为:白凡士林、十八醇、十六醇、单硬脂酸甘油酯、聚山梨80、丙二醇、苯甲醇。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盐酸氮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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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福邦药业有限公司 |
天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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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836 |
国药准字H41025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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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用于白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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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次,徐患处,并轻揉片刻。疗程1~2周。 |
外用。一日2次,用棉签或毛刷蘸取药液轻涂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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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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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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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儿童用药:禁用于儿童。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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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用于白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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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广谱抗真菌药,能高度选择性地抑制真菌麦角鲨烯环氧化酶。阻断真菌细胞膜形成过程中的麦角鲨烯环氧化反应而于扰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从而发挥抑制和杀灭真菌的作用。 |
1.药理作用 氮芥为抗肿瘤药。通过对皮肤的刺激而致使白斑处变黑。对白癜风有辅助治疗作用。 2.毒理研究 未进行该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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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请勿将本品接触健康皮肤,以防止皮肤损伤。 2.用药过程中患处变黑、变红属正常现象。 3.每次用后密闭。如药液变黄色,即停止使用。 4.置于小儿不能触及处。 5.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 6.请勿将本品接触到眼、口、外生殖器等部位,以防止皮肤损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