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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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盐酸特比奈芬0.01克,辅料为:白凡士林、十八醇、十六醇、单硬脂酸甘油酯、聚山梨80、丙二醇、苯甲醇。 |
土槿皮、苯甲酸、水杨酸。辅料为: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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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福邦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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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836 |
国药准字Z44023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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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杀菌,止痒。适用于趾痒、皮肤滋痒、一般癣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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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次,徐患处,并轻揉片刻。疗程1~2周。 |
外用,涂患处,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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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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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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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杀菌,止痒。适用于趾痒、皮肤滋痒、一般癣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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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广谱抗真菌药,能高度选择性地抑制真菌麦角鲨烯环氧化酶。阻断真菌细胞膜形成过程中的麦角鲨烯环氧化反应而于扰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从而发挥抑制和杀灭真菌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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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本品避免与铁器接触。 4.哺乳期妇女慎用。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5.本品不适用于糜烂型脚湿气及伴有继发感染(化脓)者。 6.涂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加重或红肿,应停止使用,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7.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性,用于股癣时特应注意,不宜使药液接触到阴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较长时间使用可使皮肤剥脱。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 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