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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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泛昔洛韦。 |
本品主要成份为:异维A酸,又称13-顺式维A酸。 【成份】 化学名:3,7-二甲基-9-{2,6,6-三甲基-1-环已烯-1-基}2顺-4反-6反-8反-壬四烯酸 分子式:C20H28O2 分子量:3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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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晨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东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东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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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129 |
国药准字H20055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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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
重度痤疮、结节性痤疮、囊肿性痤疮、聚合性痤疮、瘢痕性痤疮、痤疮后遗症、粉刺、黑头、白头、脓包、丘疹、结节、囊肿、瘢痕、色素沉着、毛孔粗大、皮肤粗糙、皮肤油腻、皮肤干燥、皮肤敏感、皮肤老化、皮肤松弛、皮肤皱纹、皮肤色斑、皮肤色素沉着、皮肤炎症、皮肤感染、皮肤损伤、皮肤瘢痕、皮肤萎缩、皮肤萎缩性痤疮、皮肤萎缩性瘢痕、皮肤萎缩性瘢痕性痤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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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投入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成人每次0.25g,每日3次,连用7天。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根据肾功能状况调整用法与用量,推荐剂量如下: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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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神经系统:头晕、失眠、嗜睡、感觉异常等;2.消化系统:腹泻、腹痛、消化不良、厌食、呕吐、便秘、胀气等;3.全身反应:疲劳、疼痛、发热、寒颤等;4.其他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鼻窦炎、咽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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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一般不推荐使用本品。若使用本品,应确认使用本品后对胎儿或乳儿影响利大于弊。儿童用药:目前对儿童使用泛昔洛韦的安全性与疗效尚待确定,因此不推荐儿童使用。老年用药:除非有肾功能不全,用药剂量可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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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
重度痤疮、结节性痤疮、囊肿性痤疮、聚合性痤疮、瘢痕性痤疮、痤疮后遗症、粉刺、黑头、白头、脓包、丘疹、结节、囊肿、瘢痕、色素沉着、毛孔粗大、皮肤粗糙、皮肤油腻、皮肤干燥、皮肤敏感、皮肤老化、皮肤松弛、皮肤皱纹、皮肤色斑、皮肤色素沉着、皮肤炎症、皮肤感染、皮肤损伤、皮肤瘢痕、皮肤萎缩、皮肤萎缩性痤疮、皮肤萎缩性瘢痕、皮肤萎缩性瘢痕性痤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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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泛昔洛韦对预防生殖器疱疹的复发,眼部带状疱疹、播散性带状疱疹及免疫缺陷患者疱疹的疗效尚未得到确认。 2.肾功能不全者应注意调整用法与用量。 3.当本品与丙磺舒或其他由肾小管主动排泄的药物合用时,可能导致血浆中喷昔洛韦浓度的升高。 4.本品与其他由醛类氧化酶催化代谢的药物可能发生相互作用。 |
1.本药避免与维生素A及四环素等同时服用;2.用药期间及停药后三月内不得献血;3.避免太阳光及UV射线过度照射;4.糖尿病、肥胖症、酗酒及高脂血症、脂质代谢紊乱者慎用;5.治疗初期痤疮症状或许有短暂性加重现象,若无其他异常情况,可在严密观察下继续用药,不宜同时服用其他角质分离剂或表皮剥脱性抗痤疮药;6.必要时可用温和的外用药作辅助性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