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过敏性湿疹及苔藓样瘙痒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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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支舍丁酸氢化可的松20mg。辅料为:甘油、丙二醇、二甲基亚砜、白凡士林、十八醉、十六醇、液状石蜡、平平加O、单、双硬脂酸甘油酯、枸橼酸、枸橼酸钠、羟苯乙酯、冰片。 |
阿达帕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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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中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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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906 |
国药准字H20064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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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过敏性湿疹及苔藓样瘙痒症等。 |
痤疮、粉刺、黑头、脓疱、炎症性丘疹、闭合性粉刺、开放性粉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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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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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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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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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过敏性湿疹及苔藓样瘙痒症等。 |
痤疮、粉刺、黑头、脓疱、炎症性丘疹、闭合性粉刺、开放性粉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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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外用具有抗炎、抗过敏、止痒及减少渗出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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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如果产生过敏或严重的刺激反应,应停止用药。确定局部刺激反应程度后,患者可在指导下减少用药次数,暂时停用或完全停止用药。2、在使用本品期间,如果暴露在日光下,包括发出紫外线的太阳灯,应将剂量降低到最小用量。对于经常暴露在强日光下和自身对阳光过敏的患者,在户外锻炼时应特别注意。当在阳光下是不可避免时,建议在治疗区域上使用防晒产品和保护服;当气候极端异常时,如有大风或寒冷,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也可能产生刺激性。3、避免接触眼、唇、口腔、鼻粘膜、内眦和其它粘膜组织,本品不应用在刀伤、擦伤、湿疹或晒伤的皮肤上,亦不得用于十分严重的痤疮患者,或患有湿疹样的皮肤创面。当用其它维生素A酸类药物或使用"蜡质"脱毛方法时,应避免使用本品进行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