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过敏性湿疹及苔藓样瘙痒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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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支舍丁酸氢化可的松20mg。辅料为:甘油、丙二醇、二甲基亚砜、白凡士林、十八醉、十六醇、液状石蜡、平平加O、单、双硬脂酸甘油酯、枸橼酸、枸橼酸钠、羟苯乙酯、冰片。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胺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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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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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906 |
国药准字H37023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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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过敏性湿疹及苔藓样瘙痒症等。 |
用于治疗重、中度痤疮,对鱼鳞病、银屑病、苔藓类皮肤病及某些角化异常性皮肤病也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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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2次。 |
成人每次1-2粒,每日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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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轻度的口干,局部皮肤有轻微干燥,脱屑但不影响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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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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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过敏性湿疹及苔藓样瘙痒症等。 |
用于治疗重、中度痤疮,对鱼鳞病、银屑病、苔藓类皮肤病及某些角化异常性皮肤病也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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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外用具有抗炎、抗过敏、止痒及减少渗出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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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女性患者服药期间及停药后半年内应采取严格避孕措施。2、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慎用。3、重症糖尿病、脂质代谢障碍者禁用。4、禁与维生素A同服。5、酗酒者慎用。6、避免强烈日光或紫外线过度照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