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寻常痤疮、扁平疣、黏膜白斑、毛发红糠疹、毛囊角化病及银屑病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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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A酸。 |
本品每克含盐酸布替萘酚10毫克。辅料为:丙二醇、液态石蜡、白凡士林、氢氧化钠、单硬脂酸甘油酯、羟苯丙酯、十八醇、硬脂酸聚烃氧(40)酯、薄荷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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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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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817 |
国药准字H2002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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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寻常痤疮、扁平疣、黏膜白斑、毛发红糠疹、毛囊角化病及银屑病的辅助治疗。 |
主要用于絮壮癣菌、红色癣菌、须发癣菌及斑秃癣菌等引起的足趾癣、体癣、股癣的局部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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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寻常痤疮:每晚1次,于睡前将药轻轻涂于患处。银屑病、鱼鳞病等皮疹位于遮盖部位的可日1-3次或遵医嘱。用毕应洗手。 |
外用。每次适量搽于患处,用于手、足癣时,一天2次,连用7天或一天1次,连用4周;用于体癣、股癣及汗斑时,一天1次,连用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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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外用本品可能会引起皮肤刺激症状,如灼感、红斑及脱屑,可能使皮损更明显,但同时表明药物正在起作用,不是病情的加重。皮肤多半可适应及耐受,刺激现象可逐步消失。若刺激现象持续或加重,可在医师指导下间歇用药,或暂停用药。 |
少于2%患者有接触性皮炎、红斑、刺激、干燥、瘙痒、烧灼感及症状加重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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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起初3个月内妇女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以免婴儿经口摄入本制剂。儿童用药:儿童慎用。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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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寻常痤疮、扁平疣、黏膜白斑、毛发红糠疹、毛囊角化病及银屑病的辅助治疗。 |
主要用于絮壮癣菌、红色癣菌、须发癣菌及斑秃癣菌等引起的足趾癣、体癣、股癣的局部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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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苯甲胺衍生物,其作用机制为选择性地抑制真菌角鲨烯环氧化酶,干扰真菌细胞壁的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影响真菌的脂质代谢,使真菌细胞损伤或死亡而起到杀菌和抑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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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湿疹、晒伤、急性和亚急性皮炎、酒渣鼻患者不宜使用。 2. 不宜使用于皮肤皱折部位。 3. 用药期间勿用其它可导致皮肤刺激及破损的药物、化妆品或清洁剂,以免加重皮 肤反应、导致药物吸收增加及引起系统不良反应。 4. 日光可加重维A酸对皮肤的刺激导致维A酸分解,动物实验提示维A酸可增强紫外线致癌能力,因此本品最宜在晚间及睡前应用,治疗过程应避免日晒,或采用遮光措施。 5. 本品不宜大面积应用,日用量不应超过20g。 6. 因本品有引起严重刺激和脱屑的可能,开始可采取隔天用药或每3天用药1次的治疗方案;最好先采用浓度低的制剂,待耐受后再改用较高浓度的制剂。 |
1.仅供外用,切忌口服。不宜用于眼部、黏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破损部位。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