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散结止痒。用于热毒蕴结,血脉瘀滞所引起的寻常型痤疮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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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黄、木芙蓉叶、重楼、海藻、白芷、白及、冰片。 |
活性成分:盐酸特比奈芬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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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长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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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489 |
国药准字H20184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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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散结止痒。用于热毒蕴结,血脉瘀滞所引起的寻常型痤疮的辅助治疗。 |
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指甲真菌感染)。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例如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口服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癬.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应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感染程度进行考虑,只有在认为需要口服治疗时方可应用本品。口服本品对阴道念珠菌病或花斑癣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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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用棉球蘸取药液涂于患处,每日3~4次。 |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和适应症调整治疗疗程。每日宜在同一时间用水送服本品。空腹或餐后服用均可。如果患者忘记服药,应该在患者意识到此事后尽快服药。但是,鉴于特比萘芬的药代动力学性质,如果距离下次服药时间已少于4小时,则不应再服用遗忘的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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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在临床试验中及上市期间观察到如下不良反应(详见表1),按MedDRA系统器官分类列出来自临床试验或上市后的药物不良反应(表1)。在每个系统器官分类中,根据发生率对不良反应进行排列,最常见的排在最前。在每个发生率组中,按严重性降序排列。此外,每个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分类定义如下(CIOMS 1I):(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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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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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散结止痒。用于热毒蕴结,血脉瘀滞所引起的寻常型痤疮的辅助治疗。 |
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指甲真菌感染)。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例如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口服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癬.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应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感染程度进行考虑,只有在认为需要口服治疗时方可应用本品。口服本品对阴道念珠菌病或花斑癣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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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切勿入口。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保持面部卫生切忌以手挤压患处。 5.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6.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为寻常型痤疮的辅助治疗药品如有较多囊肿脓疮结节等损害者应去医院就诊。 8.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9.用药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10.用药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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