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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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依诺肝素钠。 |
头孢氨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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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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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4082 |
国药准字H19993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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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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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皮下用药须知:预装药液注射器可供直接使用。在注射之前勿将注射器内气泡排出。应于患者平躺后进行注射。应于左右腹壁的前外侧或后外侧皮下组织内交替给药。注射时针头应垂直刺入皮肤而不应成角度,在整个注射过程中,用拇指和食指将皮肤捏起,并将针头全部扎入皮肤皱折内注射。 2、预防静脉栓塞: (1)在易于引起血栓形成的手术中,以及当患者尚未出现血栓高危倾向时,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皮下注射2000AxaIU(0.2ml)。在有血栓形成高危倾向的手术中(髋部及膝部手术)和/或有血栓栓塞形成高危倾向的患者中,使用剂量应为每日一次皮下注射4000AxaIU(0.4ml)本品。 (2)在普外手术中,应于术前2小时给予首次注射。在矫形外科手术中,应于术前12小时给予首次注射。 (3)当血栓栓塞的危险因素因手术的类型和/或患者的既往史而增加时,可给予高一些的预防剂量。 (4)低分子肝素治疗一般应持续应用7至10天。 (5)在一些患者中可延长疗程至静脉血栓形成因素消除和患者不需要卧床为止。 3、用于血液透析中,防止体外循环中的血栓形成: 本品推荐剂量为100AxaIU/kg。应于血液透析开始时,在动脉血管通路给予低分子肝素。通常4小时透析期间给药一次即可;但当透析装置出现丝状体纤维蛋白时,应再给予50至100AxaIU/kg的剂量。 4、治疗深静脉血栓形成: 每12小时按100AxaIU/kg剂量皮下注射一次。治疗期一般为10天。 5、治疗不稳定性心绞痛及非Q波心肌梗死: (1)每12小时按100AxaIU/kg剂量皮下注射本品一次。推荐疗程为2至8天,至临床症状稳定。应与阿司匹林同用(口服100至325mg,每日一次。) (2)肾衰患者:肾衰患者用于预防目的给药时无需调整剂量。用于治疗时应调整剂量并测定抗Ⅹa因子活性。 (3)体重低于40kg和高于100kg的患者:应根据临床监测情况相应调整剂量。 |
成人:口服。一般一次250-500mg,一日4次,高剂量一日4g。儿童:口服。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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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下列情况禁用本品: (1)对肝素及低分子肝素过敏。 (2)严重的凝血障碍。 (3)有低分子肝素或肝素诱导的血小板减少症史(以往有血小板数明显下降)。 (4)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或有出血倾向的器官损伤。 (5)急性感染性心内膜炎(心内膜炎),心脏瓣膜置换术所致的感染除外. 2、本品不推荐用于下列情况: (1)严重的肾功能损害。 (2)出血性脑卒中。 (3)难以控制的动脉高压。 (4)与其它药物共用,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 2.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 3.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 4.应用该品期间偶可出现一过性肾损害。 5.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Coombs试验阳性。溶血性贫血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伪膜性结肠炎也有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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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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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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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与其它药物相同,本品可产生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 (1)出血:使用任何抗凝剂都可产生此反应。出现此种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医生。 (2)部分注射部位瘀点、瘀斑。 (3)局部或全身过敏反应。 (4)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计数异常降低):应立即通知医师。 (5)少见注射部位严重皮疹发生:向医师咨询。 (6)使用本品治疗几月后可能出现骨质疏松倾向(骨脱矿质导致的骨脆症)。 (7)增加血中某些酶的水平(转氨酶)。 2、在蛛网膜下腔/硬膜外麻醉时,使用低分子肝素,极少有椎管内血肿的报告。 3、当出现任何未提及的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
药理头孢氨苄属第一代头孢菌素,抗菌谱与头孢噻吩相仿,但其抗菌活性较后者为差。除肠球菌属、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外,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产或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的大部分菌株对该品敏感。该品对奈瑟菌属有较好抗菌作用,但流感嗜血杆菌对该品的敏感性较差;该品对部分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和志贺菌有一定抗菌作用。其余肠杆菌科细菌、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脆弱拟杆菌均对该品呈现耐药。梭杆菌属和韦容球菌一般对该品敏感,厌氧革兰阳性球菌对该品中度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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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特别警告:禁止肌肉内给药;远离儿童放置。 2、由于分子量,抗Ⅹa活性及剂量不同,不同的低分子肝素不可相互替代使用。应特别注意并遵守相应产品的使用方法。当有肝素诱导的血小板减少症病史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应特别小心。 3、在蛛网膜下腔/硬膜外麻醉: (1)与抗凝剂相同,在蛛网膜下腔/硬膜外麻醉中,同时使用低分子肝素,极少有椎管内血肿导致永久性瘫痪的报导。当术后保留硬膜外导管时,可能增大出现上述症状的危险。须进行神经学监测。 (2)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3)未向医生咨询不可擅自停药。 (4)注射本品时应严密监控。 4、任何治疗的适应症及使用剂量都应进行血小板计数监控。建议在使用低分子肝素治疗前进行血小板计数,并在治疗中进行常规计数监测。如果血小板计数显著下降,(低于原值的30-50%),应停用本品。在下述情况中应小心使用本品:肝肾功能不全者,有消化道溃疡史,或有出血倾向的器官损伤,出血性脑卒中,难以控制的严重动脉高压史,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近期接受神经或眼科手术和蛛网膜下腔/硬膜外麻醉。 5、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妊娠及哺乳期需用本品时,应于使用之前咨询医师或药师。为保险起见,在妊娠期不宜使用本品,哺乳期使用本品建议停止哺乳。 7、儿童用药:本品不适于儿童。 8、老年用药:用于预防时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于治疗时应测定抗Ⅹa活性。 9、药物过量:大剂量皮下注射本品可导致出血症状。缓慢静脉注射鱼精蛋白可中和以上症状。(1mg鱼精蛋白可中和1mg本品产生的抗凝作用)。应告知医生用药情况以防过量和毒性反应。 |
1.在应用该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该品,其他患者应用该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该品。 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该品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 4.当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氨苄)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5.头孢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该品须减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