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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素钙

肝素钙

处方药 医保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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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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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素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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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肝素钙
肝素钙
阿瑞匹坦胶囊
阿瑞匹坦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肝素钙。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瑞匹坦。

生产企业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2022

国药准字J2016000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

阿瑞匹坦胶囊与其它止吐药物联合给药,适用于预防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的初次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和呕吐。(参见“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剂: 1、深部皮下注射:首次5000-10000IU,以后每8小时8000-10000IU或每12小时15000-20000IU;根据APTT监测结果调整剂量,一般将APTT控制在基础值的1.5-2倍。 2、静脉注射:首次5000-10000IU,以后按体重每4小时100IU/kg,根据APTT监测结果调整剂量。 3、静脉滴注:每日20000-40000IU,加至氯化钠注射液中24小时持续滴注,之前常先以5000IU静脉注射作为初始剂量,静脉滴注过程中根据APTT监测结果调整剂量。心血管外科手术者,首次剂量按体重应不低于150IU/kg,手术持续时间在60分钟以内者常需300IU/kg,而持续60分钟以上者则需400IU/kg。术后剂量视凝血监测而定。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患者,按体重宜以50-100IU/kg,每4小时1次,静脉注射或持续静脉滴注。若4-8小时后病情无改善则应停用或谨慎继续应用。 4、预防性应用:术前2小时深部皮下注射5000IU,之后每8-12小时重复上述剂量,持续7日。

本品的剂型为口服胶囊。在阿瑞匹坦胶囊与一种糖皮质激素和一种5-HT3拮抗剂联合治疗方案中,本品给药3天。在开始治疗前需仔细阅读5-HT3拮抗剂的说明书。本品的推荐剂量是在化疗前1小时口服125mg(第1天),在第2和第3天早晨每天一次口服80mg。

副作用

1、对本药过敏者。 2、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 3、血小板减少症。

在大约6500名患者中对阿瑞匹坦的总体安全性进行了评估。高度致吐性化疗(HEC)国内临床试验在接受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HEC)的中国患者中开展了一项随机对照的临床研究,在该研究中412名患者在化疗第1周期接受了阿瑞匹坦的治疗,其中240名患者继续进入第2阶段的化疗。阿瑞匹坦联合格拉司琼和地塞米松(阿瑞匹坦治疗组)给药方案的总体耐受性良好。临床中出现的主要不良事件为轻度到中度。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在孕妇中进行充分和对照良好的研究。只有当对母亲和胎儿的潜在收益超过潜在风险时,才可在妊娠期间使用阿瑞匹坦。 阿瑞匹坦可以分泌到大鼠的乳汁中。尚不清楚本品是否可以分泌到人的乳汁中。由于许多药物可分泌到人乳汁中,并且本品对接受哺乳的婴儿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因此,必须根据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药物治疗。儿童用药:在儿童中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在临床研究中,老年人(年龄>65岁)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与较年轻患者(<65岁)相当。因此,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

成分

本品用于:

阿瑞匹坦胶囊与其它止吐药物联合给药,适用于预防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的初次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和呕吐。(参见“用法用量”)。

药理作用

偶见轻微出血,血小板减少,过敏反应,注射部位轻度血肿和坏死。

注意事项

1、本药不能用于肌内注射。 2、慎用于有出血倾向及凝血机制障碍者,包括胃及十二指肠溃疡、中风、严重肝肾疾病、严重高血压、视网膜血管性病变的患者等。 3、治疗期间,注意定期血小板计数及抗Xa因子活性测定。

本品是一种剂量依赖性 CYP3A4抑制剂,在主要通过CYP3A4代谢的药物的患者中联用时必须慎用;某些化疗药物是通过CYP3A4代谢的(参见药物相互作用)。阿瑞匹坦125 mg/80 mg疗法对CYP3A4的中度抑制作用可使这些同时服用药物的血药浓度升高(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与华法林同时使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的国际标准化比率(INR)明显降低。需要长期服用华法林治疗的患者,在每个化疗周期开始使用本品的3天给药方案后的两周时间内,特别是在第7-10天,应该密切监测INR(见“药物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