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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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肝素钙。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为酮康唑20毫克,辅料为十二烷基硫酸钠、25%乙氧基化十二烷基硫酸钠液、EDTA-2Na、无水亚硫酸钠、十二烷基甜菜碱、十二烷基醇酰胺、聚乙二醇双硬脂酸酯、7.5%阳离子羟乙基纤维素聚合物、甘油、磷酸二氢钠、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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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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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2022 |
国药准字H20000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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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 |
用于头皮糠疹(头皮屑)、局部性花斑癣、脂溢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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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剂: 1、深部皮下注射:首次5000-10000IU,以后每8小时8000-10000IU或每12小时15000-20000IU;根据APTT监测结果调整剂量,一般将APTT控制在基础值的1.5-2倍。 2、静脉注射:首次5000-10000IU,以后按体重每4小时100IU/kg,根据APTT监测结果调整剂量。 3、静脉滴注:每日20000-40000IU,加至氯化钠注射液中24小时持续滴注,之前常先以5000IU静脉注射作为初始剂量,静脉滴注过程中根据APTT监测结果调整剂量。心血管外科手术者,首次剂量按体重应不低于150IU/kg,手术持续时间在60分钟以内者常需300IU/kg,而持续60分钟以上者则需400IU/kg。术后剂量视凝血监测而定。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患者,按体重宜以50-100IU/kg,每4小时1次,静脉注射或持续静脉滴注。若4-8小时后病情无改善则应停用或谨慎继续应用。 4、预防性应用:术前2小时深部皮下注射5000IU,之后每8-12小时重复上述剂量,持续7日。 |
局部外用。花斑癣,每日1次,连用5日;脂溢性皮炎和头皮糠疹,每周2次,连用2-4周。将本品适量涂于皮肤或已润湿的头发上,搓揉3-5分钟后,用水洗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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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药过敏者。 2、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 3、血小板减少症。 |
局部使用本品治疗一般耐受性良好。罕见的不良反应有:用药局部皮肤烧灼感、瘙痒、刺激、油腻或干燥,用药局部头发纹理异常、干燥或油腻。有报道对头发受到化学损伤或灰发的病人,使用本品后可能出现头发褪色。此外,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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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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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 |
用于头皮糠疹(头皮屑)、局部性花斑癣、脂溢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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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轻微出血,血小板减少,过敏反应,注射部位轻度血肿和坏死。 |
本品为广谱抗真菌药,对皮肤癣菌如发癣菌属,表皮癣菌属,小孢子菌属及酵母菌,如念珠菌均具有抑菌或杀菌作用。因此它能迅速缓解通常由花斑癣、脂溢性皮炎和头皮糠疹(头皮屑)引起的脱屑和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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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药不能用于肌内注射。 2、慎用于有出血倾向及凝血机制障碍者,包括胃及十二指肠溃疡、中风、严重肝肾疾病、严重高血压、视网膜血管性病变的患者等。 3、治疗期间,注意定期血小板计数及抗Xa因子活性测定。 |
1.使用2~4周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如不慎入眼,应用水冲洗。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