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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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肝素钙。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戊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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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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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2022 |
国药准字H37022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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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 |
主要用于单纯或复杂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大发作的单药或合并用药治疗,有时对复杂部分性发作也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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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剂: 1、深部皮下注射:首次5000-10000IU,以后每8小时8000-10000IU或每12小时15000-20000IU;根据APTT监测结果调整剂量,一般将APTT控制在基础值的1.5-2倍。 2、静脉注射:首次5000-10000IU,以后按体重每4小时100IU/kg,根据APTT监测结果调整剂量。 3、静脉滴注:每日20000-40000IU,加至氯化钠注射液中24小时持续滴注,之前常先以5000IU静脉注射作为初始剂量,静脉滴注过程中根据APTT监测结果调整剂量。心血管外科手术者,首次剂量按体重应不低于150IU/kg,手术持续时间在60分钟以内者常需300IU/kg,而持续60分钟以上者则需400IU/kg。术后剂量视凝血监测而定。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患者,按体重宜以50-100IU/kg,每4小时1次,静脉注射或持续静脉滴注。若4-8小时后病情无改善则应停用或谨慎继续应用。 4、预防性应用:术前2小时深部皮下注射5000IU,之后每8-12小时重复上述剂量,持续7日。 |
成人常用量:每日按体重15mg/kg或每日600~1200mg分次2-3次服。开始时按5~10mg/kg,一周后递增,至能控制发作为止。当每日用量超过250mg时应分次服用,以减少胃肠刺激。每日最大量为按体重不超过30mg/kg、或每日1.8~2.4g。小儿常用量:按体重计与成人相同。也可每日20~30mg/kg,分2~3次服用或每日15mg/kg,按需每隔一周增加5~10mg/kg,至有效或不能耐受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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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药过敏者。 2、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 3、血小板减少症。 |
常见不良反应表现为腹泻、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胃肠道痉挛、可引起月经周期改变; 较少见短暂的脱发、便秘、倦睡、眩晕、疲乏、头痛、共济失调、轻微震颤、异常兴奋、不安和烦躁; 长期服用偶见胰腺炎及急性肝坏死; 可使血小板减少引起紫癜、出血和出血时间延长,应定期检查血相; 对肝功能有损害,引起血清碱性磷酸酶和氨基转移酶升高,服用2个月要检查肝功能; 偶有过敏; 偶有听力下降和可逆性听力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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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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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药能通过胎盘、动物试验有致畸的报道,孕妇应权衡利弊、慎用。本品亦可分泌入乳汁,浓度为母体血药1%~10%。应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可蓄积在发育的骨骼内,应注意。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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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 |
主要用于单纯或复杂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大发作的单药或合并用药治疗,有时对复杂部分性发作也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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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轻微出血,血小板减少,过敏反应,注射部位轻度血肿和坏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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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药不能用于肌内注射。 2、慎用于有出血倾向及凝血机制障碍者,包括胃及十二指肠溃疡、中风、严重肝肾疾病、严重高血压、视网膜血管性病变的患者等。 3、治疗期间,注意定期血小板计数及抗Xa因子活性测定。 |
1.用药期间避免饮酒,饮酒可加重镇静作用; 2.停药应逐渐减量以防再次出现发作;取代其他抗惊厥药物时,本品应逐渐增加用量,而被取代药应逐渐减少用量; 3.外科系手术或其他急症治疗时应考虑可能遇到的时间延长,或中枢神经抑制药作用的增强。 4.用药前和用药期间应定期作全血细胞(包括血小板)计数、肝肾功能检查。 5.对诊断的干扰,尿酮试验可出现假阳性,甲状腺功能试验可能受影响; 6.可使乳酸脱氢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并提示无症状性肝脏中毒。血清胆红素可能升高提示潜在的严重肝脏中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