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寻常座疮,主要为黑头粉刺,丘疹性座疮,脓包性座疮。对大部分严重的聚合性座疮无效,对IV度座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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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维A酸0.025%和红霉素4%。 |
硫酸羟氯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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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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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124 |
国药准字H19990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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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寻常座疮,主要为黑头粉刺,丘疹性座疮,脓包性座疮。对大部分严重的聚合性座疮无效,对IV度座疮无效。 |
本品用于对潜在严重副作用小的药物应答不满意的以下疾病:类风湿关节炎,青少年慢性关节炎,盘状红斑狼疮和系统性红斑狼疮,以及又阳光引发或加剧的皮肤病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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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法:用药部位先彻底用中性肥皂和水清洗晾干后,再用指尖轻涂本品于该处,每天一次,最好于睡前使用,不要揉擦,注意不要用于眼、口、鼻等黏膜附近,以免刺激。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加大剂量,如涂药量过多,不仅不能加速疗效,反而会发生红斑、脱皮或其他不适。 使用时,可能会伴随出现短暂的局部发热或刺激感。若局部出现严重的炎症反应应停药。 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可考虑停药或减少用药次数。不良反应消失后,可重新考虑使用本品。某些患者在使用本品的早期,可能会出现寻常痤疮外观上的恶化现象。 治疗效果可能出现在使用本品2~3周后,但是,理想的治疗效果出现在使用本品8~10周。一旦使用本品寻常痤疮有所改善,则减少用药次数症状也可能有所缓解。 使用本品的患者可以同时使用美容剂。但是,同时合用收敛剂可能会使症状恶化。 |
口服成年人(包括老年人)首次剂量为每次0.4g,分次服用。当疗效不再进一步改善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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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皮肤敏感的个人,尤其对于其面色白皙者,使用本品可能会出现面色通红、水肿、水泡或结痂。偶有报道出现疼痛,烧灼感,触痛,刺激和瘙痒等不良反应。若上述不良反应发生,应停止使用本药直到皮肤的完整性得到恢复,或适当调整用药计划以达到患者可以忍受的程度。有报道,反复应用维A酸,出现短暂高色素沉着或低色素沉着。迄今为止,所有临床上使用维A酸出现的不良反应,在停止用药后,都是可以恢复的。局部使用红霉素可能出现脱屑和过度干燥。许多患者也出现轻度到中度刺激反应。但出现严重刺激反应的病例较少。也可出现荨麻疹,油腻,口周皮肤变韧、干裂等现象。 |
4-氨基喹啉类化合物在长期治疗时可能发生下列反应,但不同化合物的不良反应其及类型和发生率可能有所不同。(1)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兴奋、神经过敏、情绪改变、梦魇、精神病、头痛、头昏、眩晕、耳鸣、眼球震颤、神经性耳聋、惊厥、共济失调。(2)神经肌肉反应:眼外肌麻痹、骨骼肌软弱、深肌腱反射消失或减退。(3)眼反应:①睫状体:调节障碍,伴视觉模糊的症状。该反应具剂量相关性,停药后可逆转。②角膜:一过性水肿、点状至线状混浊、角膜敏感度减小。常见可逆性伴或不伴症状(视觉模糊,在光线周围出现光晕、畏光)的角膜改变。角膜沉着可能早在开始治疗后3周即已出现。羟氯喹角膜改变及视觉副反应的发生率似比氯喹低得多。③视网膜:黄斑水肿、萎缩,异常色素沉着[轻度色素小点出现“牛眼(BULL’’S-EYE)”外观],中心凹反射消失,在暴露于明亮光线(光应激试验)之后黄斑恢复时间增加,在黄斑、黄斑旁及周围视网膜区对红光的视网膜阈提高。其他眼底改变包括视神经乳头苍白和萎缩,视网膜小动脉变细,视网膜周围细颗粒状色素紊乱以及晚期出现凸出型脉络膜。④视野缺损:中心周围或中心旁盲点、中心盲点伴视敏度下降、罕见视野狭窄。归因于视网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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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处于生育期的妇女只有避孕咨询后方可局部应用维A酸。建议怀孕期妇女不要使用复方红霉素凝胶。 在怀孕期间局部使用维A酸的妇女出现分娩有出生缺陷儿童的情况少有报道。但是,缺乏关于怀孕期妇女局部使用雉A酸的严格病例对照研究。 关于怀孕期妇女使用红霉素的安全性研究不明确,红霉素可以通过胎盘屏障。 维A酸是否经人类乳汁分泌尚不清楚,但红霉素是经人类乳汁分泌。所以对于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要综合考虑是停药还是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尚未明确。老年用药:尚未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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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寻常座疮,主要为黑头粉刺,丘疹性座疮,脓包性座疮。对大部分严重的聚合性座疮无效,对IV度座疮无效。 |
本品用于对潜在严重副作用小的药物应答不满意的以下疾病:类风湿关节炎,青少年慢性关节炎,盘状红斑狼疮和系统性红斑狼疮,以及又阳光引发或加剧的皮肤病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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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硫酸羟氯喹片为4-氨基喹啉类用于治疗盘状红斑狼疮及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药物。其作用机理尚不清楚,目前认为有可能与其免疫抑制与抗炎作用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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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请不要将本品用于湿疹,炎症或创伤的皮肤。有报道,维A酸可引发湿疹皮肤严重的刺激反应,因此有此症状的患者用此药时应特别慎重。 2.使用时要避开黏膜和敏感部位,如眼,鼻,口。 3.请不要滥用本品。否则不但不能加快治疗,反而会刺激皮肤。 4.在使用本品期间,没有医生建议,请不要使用其他痤疮用药或皮肤用药。 5.日光可加重维A酸对皮肤的刺激导致维A酸分解,动物实验提示维A酸可增强紫外线致癌能力,因此本品最宜在晚间及睡前应用,治疗过程应避免日晒,或采用遮光措施。 6.若出现日晒斑,请停用本品,并征求医生的意见。 7.只允许您本人使用本品,请不要让其他人使用。 8.若使用本品后,您有一些特殊的用药反应,请寻求医生的帮助。 9.用药期间最好使用水性化妆品,避免使用醇性化妆品。 10.如果您是一名育龄妇女,请向医生咨询。 11.本品中所含的抗菌素,在使用中可能会出现耐红霉素的细菌过度繁殖,或者出现起初对红霉素敏感的细菌,后来发生耐药的现象。红霉素与大环内酯类抗菌素之间会出现交叉耐药的现象。一旦上述现象发生,应停止使用本品,井采取相应措施。红霉素和克林霉素之间有交叉耐药现象少有报道。 |
(1)本品应放在儿童无法取到的地方。(2)牛皮癣患者及卟啉症患者使用本品均可使原病症加重。故本品不应使用于这些患者,除非根据医师判断,患者的得益将超过其可能的风险。(3)医师在开出本品处方前应当完全熟悉本说明书的全部内容。(4)接受长期或高剂量治疗的某些患者,已观察到有不可逆视网膜损伤,据报道视网膜病变具有剂量相关性。(5)服用本品应进行初次(基线)以及定期(每3个月1次)的眼科检查(包括视敏度、输出裂隙灯、眼底镜以及视野检查)。(6)如果视敏度、视野或视网膜黄斑区出现任何异常的迹象(如色素变化,失去中心凹反射)或出现任何视觉症状(如闪光和划线),且不能用调节困难或角膜混浊完全解释时,应当立即停药,并密切观察其可能的进展。即使在停止治疗之后,视网膜改变(及视觉障碍)仍可能进展。(7)使用本品长期治疗的所有患者应定期随访和检查,包括检查膝和踝反射,以及发现肌肉软弱的任何迹象。如发现肌软弱,应当停药。(8)肝病或醇中毒患者,或者与已知有肝脏毒性的药物合用时,应慎用。(9)对长期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应定期作血细胞计数。如出现不能归因于所治疾病的任何严重血液障碍,应当考虑停药。缺乏G—6—P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