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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伐昔洛韦颗粒

盐酸伐昔洛韦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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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伐昔洛韦颗粒
盐酸伐昔洛韦颗粒
盐酸伐昔洛韦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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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伐昔洛韦颗粒
盐酸伐昔洛韦颗粒
肝素钠乳膏
肝素钠乳膏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伐昔洛韦。

本品每克含肝素钠350单位;辅料为:玻璃酸钠,丙二醇,白凡士林,单、双硬脂酸甘油酯,十八醇,液状石蜡,十二烷基硫酸钠,月桂氮卓酮,香精,羟苯乙酯。

生产企业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451

国药准字H3702358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

用于早期冻疮、皲裂、溃疡、湿疹及浅表性静脉炎和软组织损伤。

用法用量

口服,一日二次,成人每次0.3g,饭前空腹服用。带状疱疹连续服药10天。单纯疱疹连续服药7天。

外用。一日2~3次,涂于患处。

副作用

偶有轻度胃部不适,头晕等。

罕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对二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有效性资料尚未建立。老年用药:本品对老年患者的安全性、有效性资料尚未建立。

成分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

用于早期冻疮、皲裂、溃疡、湿疹及浅表性静脉炎和软组织损伤。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不可长期、大面积使用。 3.避免接触眼镜和其它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5.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