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真菌与酵母菌引起的指(趾)间癣与腹股沟癣,尿布疹,撒于鞋袜可预防足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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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20毫克,辅料为滑石粉、微粉硅胶和氧化锌。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丙酸氯倍他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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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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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213 |
国药准字H1088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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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真菌与酵母菌引起的指(趾)间癣与腹股沟癣,尿布疹,撒于鞋袜可预防足癣。 |
适用于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等皮质类固醇外用治疗有效的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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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撒布在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若与乳膏剂联合用药,每日分别各1次。撒于鞋袜可一日1次,一般疗程2~6周。在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一周,以防复发。 |
外用:薄薄一层均匀涂于患处,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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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非常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湿疹、接触性皮炎、红斑和给药部位不适。 |
可在用药部位产生红斑、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用药可能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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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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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权衡利弊后慎用。孕妇不能长期、大面积或大量使用。儿童用药:婴儿及儿童不宜使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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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真菌与酵母菌引起的指(趾)间癣与腹股沟癣,尿布疹,撒于鞋袜可预防足癣。 |
适用于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等皮质类固醇外用治疗有效的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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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咪康唑喹为广谱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对皮肤癣菌、念珠菌等有抗菌作用,对某些革兰阳性球菌也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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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粘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9.出现敏感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咨询医生。 10.应注意卫生,控制感染及重复感染因素。 11.本品含有滑石粉,其良好的吸湿性有助于保持干爽,但要避免吸入本品以防止气管刺激。特别是用于婴儿和儿童治疗时,小心使用本品以防止儿童吸入。 12.本品为局部用药,不得口服。如被意外大量口服,如需要可采用适当的胃排空措施。如意外大量吸入本品,可能引起气管堵塞。使用支持疗法和供养的方法治疗呼吸暂停。如果呼吸抑制,应考虑气管插管,去除堵塞的物质,以及辅助呼吸。 13.本品局部给药的系统吸收很少(生物利用度小于1%),尽管尚无证据表明咪康唑在动物中有胚胎毒性或致畸性,应权衡妊娠期妇女用药预期的治疗获益和潜在危害。 14.局部咪康唑给药的系统吸收很少,并且 |
1.本品属于强效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库欣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 2.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的5%~10%,可以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ml。 3.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不良反应。 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 5.不可用于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