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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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盐酸特比萘芬。化学名称:(E)-N-(6,6-二甲基-2-庚烯-4-炔基)-N-甲基-1-萘甲胺盐酸盐分子式:C21H25N·HCl分子量:327.89 |
本品主要成份是盐酸多塞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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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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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C20171006 |
国药准字H200415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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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瘙痒症,湿疹、皮炎,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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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次,疗程1~2周。用药前应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乳膏薄薄涂于患处及其周围,并加以轻揉,如果患处已擦烂(如乳腺下、指间、臀间、腹股沟),涂擦后尤其在晚上可用纱布敷盖。具体用法如下、治疗期和用药频率: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足癣:1周,每日1次;花斑癣:2周,每日1-2次。 |
外用涂于患处,每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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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1.全身的不良反应一般为嗜睡,还可有口干、头痛、眩晕、疲倦、情绪改变、味觉改变、恶心、焦虑和发热等。2.局部的不良反应有一过性刺痛感和/或烧灼感、瘙痒、红斑、皮肤发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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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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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尽量不用本药。儿童用药:儿童尽量不用本药。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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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瘙痒症,湿疹、皮炎,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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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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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不能用于眼部及粘膜部位; 2.由于外用后仍可吸收入血,20%的患者外用后可有嗜睡,特别外用超过10%体表面积时,应提醒患者不要驾驶车辆或操作危险的机器。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8天。 3.用药时应避免饮酒,因酒能加剧此药的作用; 4.使用本品前至少两周应停用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类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