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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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盐酸特比萘芬。化学名称:(E)-N-(6,6-二甲基-2-庚烯-4-炔基)-N-甲基-1-萘甲胺盐酸盐分子式:C21H25N·HCl分子量:327.89 |
维A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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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四川德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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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C20171006 |
国药准字H20063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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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本品用于寻常痤疮及角化异常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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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次,疗程1~2周。用药前应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乳膏薄薄涂于患处及其周围,并加以轻揉,如果患处已擦烂(如乳腺下、指间、臀间、腹股沟),涂擦后尤其在晚上可用纱布敷盖。具体用法如下、治疗期和用药频率: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足癣:1周,每日1次;花斑癣:2周,每日1-2次。 |
外用。寻常痤疮:每晚1次,于睡前将药轻轻涂于患处。银屑病、鱼磷病等皮疹位于遮盖部位的可一日1-3次或遵医嘱。用毕应洗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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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妊娠起初3个月内妇女禁用。急性或亚急性皮炎,湿疹类皮肤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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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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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本品用于寻常痤疮及角化异常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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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外用本品可能会引起皮肤刺激症状,如灼感、红斑及脱屑,可能使皮损更明显,但同时表明药物正在起作用,不是病情的加重。皮肤多半可适应及耐受,刺激现象可逐步消失。若刺激现象持续或加重,可在医师指导下间歇用药,或暂停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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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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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应远离眼部。2不宜使用于皮肤皱折部位。3用药期间勿用其他可导致皮肤刺激及破损的药物、化妆品或清洁剂,以免加重皮肤反应、导致药物吸收增加及引起系统不良反应。4日光可加重维A酸对皮肤的刺激导致维A酸分解,动物实验提示维A酸可增强紫外线致癌能力,因此本品最宜在晚间及睡前应用,治疗过程应避免日晒,或采用遮光措施。5本品不宜大面积应用,日用量不应超过20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