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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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盐酸特比萘芬。化学名称:(E)-N-(6,6-二甲基-2-庚烯-4-炔基)-N-甲基-1-萘甲胺盐酸盐分子式:C21H25N·HCl分子量:327.89 |
本品主要成份为鬼臼毒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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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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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C20171006 |
国药准字H20113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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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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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次,疗程1~2周。用药前应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乳膏薄薄涂于患处及其周围,并加以轻揉,如果患处已擦烂(如乳腺下、指间、臀间、腹股沟),涂擦后尤其在晚上可用纱布敷盖。具体用法如下、治疗期和用药频率: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足癣:1周,每日1次;花斑癣:2周,每日1-2次。 |
①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 ②用特制药签将药液涂于疣体处,涂遍疣体,不需重复并尽量避免药液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 ③用药总量勿超过1毫升,涂药后暴露患处使药液干燥; ④每日用药2次,早晚各1次,连续3天,随后的4天不涂药液,此为一疗程。如病灶尚有残留可重复一个疗程,但最多不超过三个疗程,如三个疗程后仍有湿疣,患者应及时就医以进一步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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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①多数病人用药后涂药部位可出现不同程度烧灼感或刺痛感,以及红斑、水肿和糜烂。 ②脱落后局部可出现红斑或浅表糜烂,以上均为常见的局部反应,不必停药。 ③个别患者局部反应严重,可用消炎、收敛药液冷湿敷或用霜、乳、糊剂处理,可很快显著减轻症状,对于局部出现严重溃疡、水肿、剧烈疼痛者,必要时可停止治疗。 ④少数病人治疗过程中无任何不良反应。 ⑤外用治疗未见系统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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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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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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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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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 ②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 ③严禁药液与健康皮肤长期接触,因为药液中的活性成份能损害健康皮肤。 ④治疗期间,最好不要性交。 ⑤用药后立即盖紧瓶盖,防止药液蒸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