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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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盐酸特比萘芬。化学名称:(E)-N-(6,6-二甲基-2-庚烯-4-炔基)-N-甲基-1-萘甲胺盐酸盐分子式:C21H25N·HCl分子量:327.89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支含醋酸曲安奈德10mg,尿素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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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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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C20171006 |
国药准字H44021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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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湿疹瘙痒、牛皮癣和扁平苔藓,亦可用于手足皲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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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次,疗程1~2周。用药前应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乳膏薄薄涂于患处及其周围,并加以轻揉,如果患处已擦烂(如乳腺下、指间、臀间、腹股沟),涂擦后尤其在晚上可用纱布敷盖。具体用法如下、治疗期和用药频率: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足癣:1周,每日1次;花斑癣:2周,每日1-2次。 |
外用,一日2~3次,涂患处,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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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偶有轻度局部刺激。长期使用可引起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毛囊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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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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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3个月内的孕妇慎用。使用本品时暂停哺乳。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慎用,应注意用药量及用药间隔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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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湿疹瘙痒、牛皮癣和扁平苔藓,亦可用于手足皲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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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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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涂药面积应不超过全身总面积的10%,连续涂药时间不宜超过4周。 2.不宜用于皮肤柔嫩及皱褶部位,如腋窝、腹股沟等。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 4.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并洗净。 5.伴有细菌感染时,不宜单独使用,应与抗菌药物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