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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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盐酸特比萘芬。化学名称:(E)-N-(6,6-二甲基-2-庚烯-4-炔基)-N-甲基-1-萘甲胺盐酸盐分子式:C21H25N·HCl分子量:327.89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丁酸氯倍他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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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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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C20171006 |
注册证号H20110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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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用于短期治疗和控制湿疹和皮炎,包括特应性湿疹、原发刺激性和过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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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次,疗程1~2周。用药前应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乳膏薄薄涂于患处及其周围,并加以轻揉,如果患处已擦烂(如乳腺下、指间、臀间、腹股沟),涂擦后尤其在晚上可用纱布敷盖。具体用法如下、治疗期和用药频率: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足癣:1周,每日1次;花斑癣:2周,每日1-2次。 |
外用。本品适应于成年及12岁以上儿童。将本品适量轻涂于患处,一天2次,最长使用达7天。7天内症状清除,即可停止治疗。 若7天内症状未缓解或症状加剧,建议患者咨询医生。若7天后症状缓解单仍需治疗时,建议患者咨询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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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局部应用本品一般无不良反应,偶见局部烧灼感、蜇刺感及瘙痒等,一般不需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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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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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用于短期治疗和控制湿疹和皮炎,包括特应性湿疹、原发刺激性和过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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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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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封包情况下可能增加所有局部外用糖皮质激素的全身吸收,故可能在婴儿及儿童中引起肾上腺功能抑制。婴儿和低龄儿童治疗湿疹和皮炎时, 需咨询并得到医生的监护。故本品应限于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使用,不能包裹用药局部,且联系使用不得超过7天。 2.未得到医生确诊的情况下,不推荐患者在同一部位的治疗超过两次。 3.本品可能会掩盖或加剧其他病症,因此建议患者仅用于治疗湿疹和皮炎。尤其不要在腹股沟、生殖器或趾间等易受真菌感染的部位使用本品。 4.本品不能用于面部,因其可能导致痤疮样脓包或口周皮炎。 5.请特别注意不要让本品进入眼内,因糖皮质激素类外用要可能导致青光眼。 6.之一性皮炎的治疗应咨询医生,因此类皮炎会涉及到本品不能使用的皮肤部位。 7.请吻合用其他糖皮质激素类外用药,无论处方药货非处方药(如:氢化可的松),合用这些药物可能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8.不建议患者使用糖皮质激素类外用药治疗银屑病,此类药可能导致银屑病复发或加重。因此,应在医生监护下进行银屑病治疗。 9.本品辅料包括十八十六醇,其可能会引起皮肤局部不良发应。 10.请勿将乳膏涂于已使用任何措施(石膏敷盖物,手套或薄膜)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