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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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盐酸特比萘芬。化学名称:(E)-N-(6,6-二甲基-2-庚烯-4-炔基)-N-甲基-1-萘甲胺盐酸盐分子式:C21H25N·HCl分子量:327.89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克凝胶含异维A酸0.5mg与红霉素2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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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国药集团武汉中联四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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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C20171006 |
国药准字H2008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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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本品用于轻、中度寻常性痤疮的局部治疗,对炎性和非炎性皮肤损均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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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次,疗程1~2周。用药前应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乳膏薄薄涂于患处及其周围,并加以轻揉,如果患处已擦烂(如乳腺下、指间、臀间、腹股沟),涂擦后尤其在晚上可用纱布敷盖。具体用法如下、治疗期和用药频率: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足癣:1周,每日1次;花斑癣:2周,每日1-2次。 |
使用前先将患处清洁干净,取适量本品涂抹于患处,一日1次或2次,可在早晨或睡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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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本品可能产生刺痛、灼热、刺激,用药部位可能产生红斑、脱皮现象,这些局部症状随着继续用药将会自动消失,如果出现严重的刺激作用,应当暂时停止用药,等刺激反应减轻后再继续用药,如果刺激反应持续出现,应停止治疗,治疗终止,刺激反应将得到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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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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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本品用于轻、中度寻常性痤疮的局部治疗,对炎性和非炎性皮肤损均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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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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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与口、眼睛、粘膜和破损或湿疹皮肤接触,用于敏感部位的皮肤如颈部应谨慎,本品可增加对光的敏感,应避免或尽量减少故意的延长时间的暴露在阳光或太阳灯光下。与其他外用药合并使用应慎重,因为可能会产生累计刺激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