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放射性Ⅱ~Ⅲ°皮肤灼伤合并创面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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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25ml含维生素B12 12.5mg、硫酸庆大霉素20000单位。辅料:氯化钠。 |
本品每毫升含硝酸益康唑0.01克。辅料为:丙二醇、吐温-80、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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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精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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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223 |
国药准字H22023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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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放射性Ⅱ~Ⅲ°皮肤灼伤合并创面感染。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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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敷,一日2~3次,尽可能保持局部湿润。 |
局部外用,喷于患处,每日2次;花斑癣,疗程2周;其他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疗程2~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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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烧灼感,偶见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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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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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放射性Ⅱ~Ⅲ°皮肤灼伤合并创面感染。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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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含有维生素B12和硫酸庆大霉素。具有减轻因放射性灼烧伤所致的局部肿胀和局部抗菌作用、缩短放射性灼伤创面的愈合时间。本药的毒理试验高达 500mg/kg,未发现任何毒性反应,其LD50>500mg/kg |
本品为抗真菌药,对白色念珠菌、球孢子菌、新生隐球菌,荚膜组织胞浆菌、皮炎芽生菌以及癣菌等有效。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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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