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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维生素B12溶液

复方维生素B12溶液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长春精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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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放射性Ⅱ~Ⅲ°皮肤灼伤合并创面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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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维生素B12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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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复方维生素B12溶液
复方维生素B12溶液
盐酸特比萘芬片
盐酸特比萘芬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25ml含维生素B12 12.5mg、硫酸庆大霉素20000单位。辅料:氯化钠。

活性成分:盐酸特比萘芬。

生产企业

长春精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80223

国药准字H2010331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放射性Ⅱ~Ⅲ°皮肤灼伤合并创面感染。

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用法用量

外敷,一日2~3次,尽可能保持局部湿润。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和适应症调整疗程。成人:0.25g,每天一次。其他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尚不明确。

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没有关于年龄<2岁儿童口服特比萘芬的治疗经验,因此不推荐本品用于这个年龄组的患者。对于体重<20kg(通常年龄>5岁)的儿童患者,其从对照试验中获得的资料非常有限,所以药物只有在没有其它选择的治疗发放以及潜在的治疗效益大于可能的危险的情况下才考虑使用。对于体重>20kg(通常年龄>5岁)的儿童患者用药(参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尚无证据提示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需服不同剂量或发生不同的不良反应。开处方时,应注意这一年龄组患者是否已存在肝、肾功能损害(见【注意事项】]。

成分

放射性Ⅱ~Ⅲ°皮肤灼伤合并创面感染。

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药理作用

本品含有维生素B12和硫酸庆大霉素。具有减轻因放射性灼烧伤所致的局部肿胀和局部抗菌作用、缩短放射性灼伤创面的愈合时间。本药的毒理试验高达 500mg/kg,未发现任何毒性反应,其LD50>500mg/kg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