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复方吲哚美辛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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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日光性皮炎、接触性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皮肤瘙痒症、痤疮、蚊虫叮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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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吲哚美辛、马来酸氯苯那敏、度米芬、鞣酸苦参碱、甘草、适量乙醇。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丙酸氯倍他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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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宏奇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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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2020603 |
国药准字H1088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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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日光性皮炎、接触性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皮肤瘙痒症、痤疮、蚊虫叮咬等。 |
适用于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等皮质类固醇外用治疗有效的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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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用棉球蘸取适量药液涂搽于局部患处,并稍加按摩效果更佳。每日用药2-3次或遵医嘱。 |
外用:薄薄一层均匀涂于患处,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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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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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用药部位产生红斑、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用药可能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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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老年用药:与成人无差异。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权衡利弊后慎用。孕妇不能长期、大面积或大量使用。儿童用药:婴儿及儿童不宜使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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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日光性皮炎、接触性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皮肤瘙痒症、痤疮、蚊虫叮咬等。 |
适用于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等皮质类固醇外用治疗有效的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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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皮肤破损者慎用。 2 本品为酊剂,切勿进入眼内。若不慎进入眼内时,请立即用清洁水洗数次,并到医院就医。 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4.如因使用后未将瓶盖盖紧而致溶剂挥发析出固体物质,不影响治疗效果,剩余药液仍可继续使用。 5 本品为外用制剂,切勿口服。 |
1.本品属于强效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库欣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 2.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的5%~10%,可以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ml。 3.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不良反应。 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 5.不可用于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