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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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利巴韦林,其化学名为:1-β-D-呋喃核糖-1,2,4-三氮唑-3-羧酰胺。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8H12N4O5分子量:244.21 |
本品主要成份是他扎罗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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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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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164 |
国药准字H2004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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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本品适用于外用治疗寻常性斑块型银屑病及寻常痤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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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3袋),一日3次,连用7天。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6袋),一日3~4次,连用7天。3.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分4次服用,疗程7~14天,或遵医嘱。 |
银屑病:外用,每晚临睡前半小时将适量本品涂于患处。用药前,先清洗患处;待皮肤干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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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利巴韦林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贫血,在口服治疗后最初1-2周内出现血红蛋白下降,其中约10%病人可能伴随心肺方面副作用。治疗前后及治疗中应频繁监测血红蛋白,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详见说明书。 |
银屑病:本品外用后,主要不良反应为瘙痒、红斑和灼热,少数患者(10%以下)有皮肤刺痛、干燥和水肿,有的出现皮炎、湿疹和银屑病恶化。寻常痤疮:用药后主要的不良反应有脱屑、皮肤干燥、红斑、灼热,少数患者(1~5%)出现瘙痒、皮肤刺激、疼痛和刺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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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已经充分的动物研究证实利巴韦林有明显的致突变和胚胎毒性(在低于人体用量的1/20时即可出现),利巴韦林会引起胎儿先天畸形或死亡,在治疗开始前、治疗期间和停药后至少6个月,服用利巴韦林的男性和女性均应避免怀孕,可能怀孕者应采用至少两种以上避孕方式有效避孕,一旦怀孕应即告知医生。孕妇禁用利巴韦林。少量药物经乳汁排泄,因为对乳儿潜在的危险,不推荐哺乳期妇女服用利巴韦林。儿童用药:儿童用药请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尚未进行充分的65岁以上老年患者临床研究。在老年患者中使用利巴韦林发生贫血的可能性大于年轻患者,老年人肾功能多有下降,容易导致蓄积,不推荐老年患者服用利巴韦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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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本品适用于外用治疗寻常性斑块型银屑病及寻常痤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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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在开始前、治疗第2周、第4周)。 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怀孕测试。 2.严重贫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 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 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 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 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 4.利巴韦林对诊断有一定干扰,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降低。 5.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利巴韦林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
1.育龄妇女在开始他扎罗汀乳膏治疗前2周内,必须进行血清或尿液妊娠试验,确认为妊娠试验阴性后,在下次正常月经周期的第2天或第3天开始治疗。在治疗前,治疗期间和停止治疗后一段时间内,必须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治疗期间,如发生妊娠,应立即与医生联系,共同讨论对胎儿的危险性及是否继续妊娠等。 2.避免药物与眼睛、口腔和粘膜接触,并尽量避免药物与正常皮肤接触。如果与眼接触,应用水彻底冲洗。 3.如出现瘙痒等皮肤刺激作用,尽量不要搔抓,可涂少量润肤剂;严重时,医生应建议患者停用本品或隔天使用一次。 4.本品不宜用于急性湿疹类皮肤病。 5.治疗期间,要避免在阳光下过多暴露。 6.本品不能口服。 |